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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个评国土资源部禁止独门独户别墅一文个人意见,仅作参考!

发表于2006-04-11
2006年4月10日,华西都市报《国土资源部官员表示:独门独户别墅将遭禁止》
本报讯  近来,关于什么是别墅,别墅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引发了不少的讨论。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将出台对“别墅”的准确界定,并对高档住宅和别墅用地进行不同程度的限制。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吴海洋说,独门独户独院,占地面积又相当大,容积率非常低的这种,可能今后要纳入别墅范围。现在相对的低密度住宅,要纳入到高档住宅或高档公寓的范围内,对它的用地进行严格限制。而对于独门独户的别墅,那肯定是要严禁的。
吴海洋表示,目前部分城市郊区的联排、双拼别墅以及TOWNHOUSE项目,并不属于别墅,应划入高档住宅的范围。对这类住宅用地,要进行严格限制。吴海洋认为,高档项目太多,房子面积太大、总价太高,也是造成目前老百姓买不起房的重要原因。
据央视
发表于2006-04-11
对此,个人认为以上文章有三点值得斟酌:
发表于2006-04-11
一、对于独门独户的别墅,那肯定是要严禁的。
二、对高档住宅用地,要进行严格限制。
三、吴海洋认为,高档项目太多,房子面积太大、总价太高,也是造成目前老百姓买不起房的重要原因。
发表于2006-04-11
首先,个人对以上住宅类型划分是表示认可,同时希望各单位和个人也严格按照这一划分来区分住宅类型:
一、别墅:
独门独户,占地很大,容积率非常低的高品质住宅,但个人认为占地较小,或者面积较小的独户住宅不应划为此类。
二、高档住宅:
联排、双拼别墅以及TOWNHOUSE、高层大面积电梯公寓、多层大面积住宅等。
三、普通住宅:
指一般老百姓通过自给自足买得起的住宅;
比如成都市人均年收入15000元,按对住房最高55%的支出,若20年为一个居住周期,考虑年收入上涨10%,考虑提前消费,贷款利息按5.5%固定计算,不及折旧,则房价在30万元左右;若15年、10年为一个居住周期呢?
若此计算视为客观,则高档住宅的总价应该在此价格2倍基础之上,也就是至少60万元以上的住宅才能成为高档住宅。
而别墅呢,至少应该在此价格10倍基础之上,是普通人望尘莫及的价格。国内绝大部分别墅项目这一点做得不好,对市场的研究不深。
发表于2006-04-11
我们还是回归正题,看这位副司长说了些什么?
发表于2006-04-11
第一点:对于独门独户的别墅,那肯定是要严禁的。
针对这一点,我想至少有以下五条理由需说一说:
1、别墅类住宅一户集五维元素于一体,其东、南、西、北及上方都暴露于外。不仅从建筑、景观、风格、和谐及内部设施上体现,而且也要从设计、艺术、文化、园林、装饰等方面体现。
别墅不仅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显示这个项目的特点,同时可以显示该区域、谁知该区所在市、省、国家的以上至少10个水平。
如果别墅被禁止了,那么以上至少10个水平在别墅方面将停滞不前,难以与国际接轨,在国际上就更加没有竞争力。
2、别墅需要环境,环境需要别墅。
别墅是一种非常特殊的产品,对环境的要求也比较严格,所以不是一般的地块就可以修建别墅。相对的一面,就是有些地块若要开发,就只有修建别墅,这样才能够体现于环境的搭配之美,同时,也从建筑、景观、风格、和谐及内部设施,设计、艺术、文化、园林、装饰等体现一定的设计水平和开发水平。
同时,这些只适合开发别墅的土地,若用作开发其他产品,则显得不伦不类,浪费资源;而不用作开发,如此贫瘠的土地又有何之用呢?
3、不能剥夺中国新生富豪对购买别墅的需求,对别墅生活的向往。
《宪法》里没有规定不能修建的购买别墅吧;土地法或者房产相关法则里也没有规定不能够修建和购买别墅吧;现在的别墅也不是大面积死亡,没有人购买吧;现在的高品质别墅不会全是豆腐渣工程,三五年就倒塌伤人吧?
4、不能剥夺中国新生富豪对别墅的需求,对别墅生活的向往。
社会不断发展,每天都有新生富豪产生,同时又有强大的中产阶级作为后盾,高档住房不一定能够满足这类人对住房的需求,必须有更高层次的住房产品——别墅,来满足他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若出现大规模的移民,则限制住房的措施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还有就是大户人家对居室的要求。目前我所见到的最大的高档住宅一套有6个居室,若超出此要求的,岂不是必须要购买两套或者过多的单位。
5、提高购买别墅的税费,将有利于缩减贫富差距。
目前成都市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将缴纳3%的契税,而其他住宅的减半征收。那购买别墅的契税可以上调到5%、10%,既可以赚够足够多的土地出让金,也可以收取较多的交易类税收,调节贫富之间的差距。
发表于2006-04-11
第三点:吴海洋认为,高档项目太多,房子面积太大、总价太高,也是造成目前老百姓买不起房的重要原因。
对于这一条,我认为有以下四点需说一说:
1、这里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老百姓。
从新华大字典等中可以看见,“老百姓”一词大多是指普通居民、普通人士。我想说这话的人不应包括在这个范围内,不应该属于老百姓吧。
2、既然已经说到这里,我想大家也很清楚了,老百姓买得起的一般是普通住房,而高档住房是稍微富有一点的人购买的。而高档项目太多,究竟是开发面积数值较大,显得有点不可接受,还是所占比例较大超出了一定的范围呢?
3、从市场上来看,已经开发了的高档项目有几个销售困难的,只要产品做好了,我想,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肯定会一抢而空的。这是市场的结果,你若限制,那这种状况将更加激烈,你若适当的调控,则市场将向良性的方向发展。
4、针对目前的一些情况,比如一些高层电梯公寓,其预售的周期较长,资金回收较早,为了避免一些不好的情况发生,相关部门可预收较高的预售商品房强制保证金,以保证该项目能够在预期范围内完成建设,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谅解!
发表于2006-04-11
发表于2006-04-11
可是别墅不就是要体现它的高档吗?
————提高购买别墅的税费,我支持;但剥夺中国富豪对购买别墅的需求,我反对
发表于2006-04-11
好,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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