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关于论坛讨论焦点的几点意见

发表于2004-06-06
1.关于游泳池.一些朋友(包括我)提出二期不建游泳池的建议,是基于整个中华家园的全局利益,其目的在于:尽可能地降低将来整个小区的维护成本,达到最佳的综合效益.虽然有朋友提出将来游泳池是由开发商维护,但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如果在游泳池的经营上无利可图,怎么可能期待他在房屋卖完以后再来尽义务呢?况且本搂盘的开发商是新街房产,与武海的关系怎样还不是我们局外人能够弄清楚的,也许是联营?也许是用了武海的名义?就算是武海的子公司又怎样?也许这个搂盘完了或者过两年就烟消云散了.武海对于这个搂盘是没有法律上的经济责任的(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也许通过一些内部文件能够找到关联,但我们是不能轻易找到这些文件的.)大家可以想想,一期\二期分别仅仅有几百户业主,单靠本期的业主消费是否能够维系游泳池的运转?当然,这个建议有些不现实,因为在业主委员会没有建立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户业主反对这个建议在法律上都是支持他的.所以,我们是想尽力去实现这个美好的愿望,但是,我内心是很沉重的,因为我知道这是几乎无法完成的任务.这几天的朋友们的意见更印证了我的担心.我们现在唯有祈祷将来的运气了.
2.关于降低物管费.物管与业主的关系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或者是雇佣的关系.你想想,如果你请了一名管家,会不会让他来了以后自己定价然后你只能请他发善心降低工资或者你不断地通过与他找麻烦然后迫使他?现在很多人对于物管的认识有一定的缺陷.我认为:(1)物管的自身的价值与他的能力成正比.住五星级酒店肯定应该付出高房费.我们应该判断性价比的程度,而不是一味要求.(2)目前的物管是开发商在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时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暂时选聘的物管,将来全体业主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选择继续聘用他还是另外聘用.国务院的<物管条例>明确了不少业主\物管的权利义务,大家可以找来看看,公平地对待自己,也公平地对待物管,使我们合法\公平地获得我们的权益.
3.关于设计及配套设施的改动.
这个问题目前我不想多谈,只是提醒大家尽量保存媒体\搂盘宣传资料\开发商自己的各种资料等文件.如果将来发现开发商过份伤害业主的利益而需要寻求法律解决时,这些都是证据.
发表于2004-06-06
关于一期二期的问题
我强烈建议一期二期作为一体对待,将来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其好处:
1.在进行物业管理时,能够达到规模经营,降低经营成本.(提醒部分业主:降低经营成本最终是降低业主们的物管成本).
2.在将来选聘物管公司时具有较大的讨价还价资本.
3.合理调配一期二期的配套资源.
4.在协调小区周边关系时能够很方便地一致对外.
5.避免两期之间的天然的对立感觉.
其它的,请朋友们踊跃补充.
发表于2004-06-06
一期和二期本来就是分不开的,当初我买房的时候,售楼小姐告诉我一、二期是互通的,是可以相互直接来往的,所以大家根本不应该把它分开。
发表于2004-06-06
拜读了楼上这位先生的看法我感受颇深,买房子是一辈子的大事开发商把房子卖了就走人,而后续的一系列事情都交给物管来搭理,我们看问题要有前瞻性不能为眼前的蝇头小利所迷惑,也不要期待物管来掂钱帮你做事,现在说是游泳池不对外开放,是星级物管是封闭小区,如果以后变了又怎么办?为了以后不必要的纠纷还不如现在就不要浪费一些多余的硬件配套,不要图一时之快到时候成为空池塘都不晓得是怎么回事。至于要求降低物管费我认为就没有必要了,房子有没有品位保不保值主要是看物管,
发表于2004-06-06
1、大家要搞清楚,一期和二期当初分开两个区域建设是开发商的意图和计划, 没有哪个业主想搞对立。至于今后是不是一个业主委员会,现在还不知道。我本人看不太可能。还有至于新街房地产和武海的关系,我们只看合同,法人就是武海的法人,这点我自己是根本不担心,我签定合同的时候下了很大工夫,跟开发商谈判了很久。在最大限度保护了自己的一些利益。所以我不太担心。
2、我最担心的就是物管的问题。我们的物管收的贵,可是不知道这么高的收费能不能跟居周刊列出的成都星级物管相比(有万科城市花园和丽都),大家找一下刊物看。我看了心都凉了一半,据我了解是根本没办法比。但是收费却是星级的收费。
3、另外,关于游泳池的问题,修与不修都是各人站在各自的利益和角度上来讲的。我觉得还是要站在广大业主的角度上考虑。按照有的人的意见,一期已经修的,我们二期都不用修了,还有,照某些人的意见,那二期不是可以全部搞绿化,空地都规划成大草坪,而一期就全部搞游泳池呀,网球场等等这些硬件设施建设,根本不要绿地面积了。反正不是都可以资源共享吗?
发表于2004-06-07
这位朋友的话我有些不同的看法,简要如下:
1。一期二期分开修那是开发商的开发进度安排所致,将来是否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要看大多数业主的意见。但是作为一个小区统一管理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我在上文已经有陈述,此处不赘言。
2。本楼盘预售许可证是发给新街房产的,我想大多数业主也肯定是与新街房产签定的合同。如果你是与武海签约,我倒有点疑惑合同的效力,因为武海是没有对于该楼盘的法定权的。当然,这个问题我有一定的保留意见,因为我没有完整地看到该楼盘的全部资料。作为一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我本不该如此草率地下结论。本条意见是我基于对于房地产公司运作方式的了解及已经看到的资料而得出初步意见,仅供参考。
3。对于你讲的第3点意见,我觉得有些情绪化。其实,我们现在讨论二期的游泳池问题是基于一期已经呈现的状况而讨论现在及以后的问题。这件事当然应当归责于开发商的策划不当,他本来可以在二期游泳池的土地上另建一个或一些配套,比如篮球场、沙滩排球场、景观广场等等,甚至于搭配一些景观停车场。或者把一期的网球场调到二期,一期再建一些绿化或别的什么,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游泳池在如此近距离下重复建设了,我们真的很惋惜。
我再声明一点:我是二期复式的业主,也不邻游泳池,我家里的人热爱游泳。我希望我们能够不带个人感情色彩,客观的分析问题,建设一个友爱、美好的家园。
希望你不要生我的气哦,说不定我们两隔壁呢。
发表于2004-06-07
你对我的称呼我有些不好意思哦。
关于物管,我再补充几句。现在的商品房开发经营,往往是由开发商对于刚刚出售了的房屋垫钱进行物管的,但开发商愿意支持多久那就很难说了。长期来看,物管费的高低、小区自身造血功能的高低都影响着物管的质量。我选房屋往往选大盘,因为大盘有规模效应,对于物管公司来讲有利可图,不会导致物管瘫痪。物管对于楼盘的保值的重要性是一目了然的。
发表于2004-06-07
6月6日去中华家园,见成都花园打出游泳池对外开放的标语,深有感概!成都花园室内游泳池早就对外开放,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如今,室外游泳池又对外开放,说明成都花园游泳池光靠业主已无法维持其正常运转,毕竟广大业主不是靠泡游泳池生活的。成都花园游泳池对外开放的后果,我想用不着我在这里多说。联想到中华家园,如果修两个游泳池的话,光靠中华家园业主的门票收入肯定无法维持。如果修一个游泳池,靠一,二期的业主共同承担情况就大不一样。否则,中华家园游泳池对外开放的事是迟早的事!到那时可就热闹了!另悉:置信丽都花园的游泳池也对外开放。我希望中华家园的业主理智的思考这个问题,不要从狭隘的利益感情用事!
发表于2004-06-08
成都花园情况跟我们不同,我朋友就在那,他们那管理是外松内紧,设施都在外部区域,成都花园的大门你进去不会有人管你。但是每栋电梯公寓都又专门的保安看守,要进去很难。所以他们的设备对外营业是可行的。至于成本,从开发商的角度考虑,游泳池的维护比绿地和植物维护成本要低得多,因为还可以收费,所以你的担心是多余的。
发表于2004-06-08
游泳池都是要收费的(价格不斐)而公园大多是免费的,你说谁的费用高?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