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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的看法——大华

发表于2011-04-14
我的看法
“成都熊猫城事件——和我们一样的艰难维权路”一文,最先发在“熊猫城业主论坛”上,时间是2008年,在当时业主面临血本无归、投诉无门的情况下,这篇文章有一定的作用,但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具有一种原始的冲动性和盲目性。我不知道这位网友再一次将这篇文章转录,发在网上出于一种什么样的目的、什么样的动机、什么样的居心?是来搅局、还是转移维权视线?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我们广大业主想法很简单:就是要求富力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开发商的社会责任。我们无意将其政治化、刑事案件化、社会化。如今转发这篇文章用心险恶心,对维权百害而无一利。目前的危害有三:
           将其他政治化后,破坏了目前政府对我们理解、帮助的大好局面,弄坏了我们与政府沟通、交流的渠道,拆毁了我们千辛万苦与政府共同搭建的三方对话平台。政府去抓“责任”,抓“腐败”。我们的事情谁来管、谁来抓?要知道,我们的每次讨债,都没有离开政府的帮助。富力接手后第一次付租金,为避免富力耍花招,政府要求陈、李各分担的15%85%租金打到公证处的账上,由公证处义务为业主发放。陈打款后,富力不打。区政府孙书记、街办刘部长在富力现场15天,督促富力打款到公证处后才离开。第二次付租金,两位领导又在富力,督促了20多天才离开。我们感到离开了政府的帮助,协调,我们讨要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为“寸步难行”。
           将其刑事化后,有利于富力。该文从反面的角度替富力开脱责任,将责任推在陈宇光和政府身上,业主所拥有的权益全部丧失。凡业主购卖的商铺、塔楼将成为无人管理的“烂尾楼”。富力接手熊猫城以来多次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熊猫城”售楼存在“诈骗”、“非法吸存”、“合同无效”等问题,要求查处。目的是不付租金,不承担业主的责任。我们据理力争才使他们的阴谋诡计没有得逞。富力在叫“诈骗”,你也提出“诈骗”,你是什么人?刑事案件,公安出动,该抓的抓人、该法办的法办。我们购买的房子的合同终止履行。几年后案件查清了,到时拍卖,10万元的拍卖到2万元,还谈什么租金、本钱、产权。这不正中富力的下怀。政府不管,富力不负责,听候公安处理。最后业主能够拿到多少钱呢?
           将其社会化后,搅乱了局面,将成都一线的维权群体架到火上烤,伤害到的是在为广大业主维权的主流群体。失去政府的理解,我们的维权有什么好的结果。提什么“诈骗”、“责任”,富力就会在一边凉爽,坐山观虎斗。出现了混乱局面时,业主就会吃亏。权利没有争下来,人反而被抓了。从维权开始,我们的目标就是“冤有头、债有主”,我们只找富力要权益。
我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的理解。在目前的形势下,我们绝不能听从他人蛊惑,迷失方向。我们没有派别,不分5年期、10年期、长期的;也不分参加活动的先后;不分外地的、本地的。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向富力讨要我们的合法权益。只有把广大业主们都团结起来,争取政府的理解,富力才会低头,我们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我们没有义务与这位网友去抓党风廉政建设;也没有时间去听他讲党课。我们的问题很简单:就是不良开发商富力人为制造天灾人祸。
业主:大华
2011年4月14日
发表于2011-04-15

大华说得好,支持。

发表于2011-04-15
支持。
发表于2011-04-15
支持!!!!!!
发表于2011-04-15

大华说得好,赞同。这篇文章是广大业主的维权的方向和指南。

发表于2011-04-15

大华说得好,赞同。—这篇文章是广大业主维权的方向和指南。

 
发表于2011-04-15

看了大华的分析,我们小业主应该能看清维权的形势和艰难了,应该说,形势依然严峻啊!

 

我们必须认识到政府的努力才是推进熊猫城问题向前、向好发展的关键。我们小业主中如果还有人有误解,那么要提醒你看清形势,谨慎思考,注意言论。但如果有别有用心的人想借我们小业主的名义捣乱,搞破坏,制造不和谐,那么我们小业主对他也绝不会客气。

 

话说回来,我们小业主也确实心焦啊!!!熊猫城(富力)显然是一股虎视眈眈之势,肥肉就在它们面前,时刻张开的血盆大口令小业主由愤怒到恼怒,再由恼怒到激怒。我们小业主只想说:熊猫城的事情我们小业主也有话语权,不能让你为所欲为,横行霸道,这已经不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

发表于2011-04-15
支持,大华!
发表于2011-04-15

支持大华

 

发表于201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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