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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读《大华的最后告白》有感,谈谈斑竹对熊猫城和成都这个城市的怨愤!!

发表于2011-11-20

斑竹向来都是赞扬成都这个城市的,但到现在,斑竹对这个城市也已积蓄起不少的怨愤,这种怨愤虽源自熊猫城,但现在也早已超出了熊猫城的范畴。熊猫城的故事太凄惨!熊猫城的水太深、熊猫城的洞太黑!熊猫城伤得最深、最多的实际上是土生土长的成都人,而外地人恐怕也从中看到了这个城市的管理者的某些儒弱和无奈,起码斑竹的感觉是这样。熊猫城到现在为止还在树立一个恶劣的形象!它已然成为这个城市的一个精神伤疤,而且依然没有愈合!这难道仅仅是我们小业主才能改变的事实吗?


埋怨点儿说,熊猫城是一锅夹生饭,是一潭祸水!熊猫城本可以是一个城市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的光辉案例,它本可以积聚起多少美好的东西,弘扬起多少巴蜀特色的文化和精神,这些都是熊猫城原来的精髓和魅力所在,而这些都已经灰飞烟灭,熊猫城早已改头换面沦为开发商构建其地产王国的一个躯壳,哪怕它仍然还是一个不错的商业项目。这个城市应该后悔选择了一个精神层面很低的合作对象!熊猫城发展到现在应该说是耻辱多于荣耀,痛苦多于快乐。它到现在依然是城市的一个精神上的污点!这个污点不能仅靠我们业主来清理,光我们业主自己是根本清理不了的。


我们全国小业主其实是最深重的受害者,是资本家跟“各方”博弈的砝码,而这个“各方”是谁,大家心知肚明。在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我们小业主谁也惹不起。不要嘲笑斑竹的空谈大论,也不要挑动斑竹去和奸商肉搏,这场斗争终究不仅是小业主和奸商之间的事情。我们如果不想吃以前的亏,就必定只能尽力影响“各方”,走法律的道路,而这条路虽然艰险,至少我们还可能保全生命自由和安全。


前方将士的惨烈斗争是斑竹所没有预料到的,在那段黑暗的日子,斑竹也是在煎熬中寻找头绪,唯一支持自己不退缩的理由就是:“成都这个快速发展的历史名城不应该是没有前途的,熊猫城这么好的地缘位置和规划设想不应该是没有前途的”。熊猫城的成功只是时间问题,不是哪个开发商接手的问题。请不要再责怪斑竹的固执。有些成都业主最好看到斑竹抡起菜刀砍向KFS才解气,对吧?!告诉你,这一幕永远不会发生,斑竹只会挥舞法律的武器来战斗。社会和谐是我们国家的主旋律,斑竹不会去破坏,但斑竹相信社会正义事业发展的进程是一定会给我们讨还公道的。斑竹已经下定决心,跟KFS耗下去,跟张力和李思廉耗下去,直到社会正义和公平的轨迹与斑竹的斗争轨迹相交,哪怕那是10年后的事情,斑竹也会一直奔向那个交点!!!!!


熊猫城的问题必须按照合同解决,这是最根本、最简单、最清晰的解决方法,这就是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最基本的契约原则。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是造成业主间分歧之所在,因此,是进是退都是可以接受的,争论到现在,大家的想法都很清楚了,就不要再继续了。斑竹的坚持更多是一种等待,等待什么呢?等待这个城市的改变!那斑竹所说的“这个城市”具体是指什么呢?很多,能看到斑竹这个帖子并且有所感悟的人都属于“这个城市”。不要说斑竹在故弄玄虚,说真的,这个城市不变,我们的问题就不可能改变。所以,斑竹一直有另一个观点:时间也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斑竹对成都有爱也有恨,但不希望这种恨是永远的,而希望它随着时间的流逝会慢慢消逝。。。。

发表于2011-11-20

读着大华老师对旧事的回忆,我们身临其境的当事者无限感慨!面对造成当前业主这种困难局面的责任人的狡赖塞责.我们只剩下了无言的愤懣和鄙视!

发表于2011-11-20

绿地集团恐怕是与地方政府合作最成功、最愉快的国企开发商,斑竹也是他们的粉丝和客户,斑竹在过去的帖子中介绍过绿地集团的做法。毕竟是国企,比较讲诚信,比较讲政治,比较讲社会责任,比较讲法制!人家还很懂市场!政府千万别找民企开发商合作,路子太野!为富不仁!自以为是!芝麻大点儿功劳就横得不得了。对他们的治理应该是长期的,越严厉越有效!手段越硬,奸商越听话。根本不必对他们心软,这些奸商的劣根性就是吃软怕硬。否则它就会骑在你头上!搞得民愤载道!


熊猫城发展到现在,已经到了强制指导KFS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时候了!让他们干点儿积德和报恩社会的事情!哪怕他们只是假惺惺地装文明,也比现在这样恶霸的行为有益!!



发表于2011-11-20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1-11-20 21:20:33写道:原帖
读着大华老师对旧事的回忆,我们身临其境的当事者无限感慨!面对造成当前业主这种困难局面的责任人的狡赖塞责.我们只剩下了无言的愤懣和鄙视!
 
 

你没有读懂斑竹的意思,斑竹没有指“成都小业主是儒弱和无奈”,而是指管理这个城市的人对开发商太儒弱和太无奈。不要再让斑竹指得太明了。
发表于2011-11-20
斑竹的帖子写得较隐晦,不同的人读会有不同的感受,其实主要不是写给小业主们看的,呵呵!


那是写给谁看的呢?是写给那些斑竹希望看到这个帖子的人看的。呵呵,好难理解啊。不理解也不要紧,说明不是写给你看的。小业主在斑竹的主帖中只是无辜的受害者和顽强的抗争者。斑竹怎么越解释越乱啊,呵呵。冤得很!!罢!罢!罢。
发表于2011-11-21
政府搞城市建设不能纵容大投资者侵犯小投资者!!大投资者虽然带来了资金,对城市建设有贡献,但这不能抹杀小投资者的贡献。小投资者投入的同样是真金白银!他们的投资总量并不亚于大投资者!小投资者不是乞讨者,我们理直气壮,我们是一群具有高度权益意识和法律意识的聪明的、勇敢的民间小投资者!!
发表于2011-12-15
支持!与班竹同行,用时间换空间
发表于2012-01-26
支持斑竹,虽无奈!
但我坚持,我等待!从年轻的未婚女人坚持到结媳妇带孙子,我也坚持!反正我是小业主!再狠的开发商你剥夺不了我小业主的权利!
发表于2012-02-24
我也坚持,6年多时间都坚持啦
发表于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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