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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统一登记还需排除诸多"障碍"

发表于2014-08-02

 

  据新华社电 7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业内人士认为,这是自今年2月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的一项实质性推进。


  许多人注意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的出台比预期延后了一个月。去年3月,国务院厅发布通知将“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列入2014年完成的任务,并注明在2014年6月底之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业内人士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始终伴随着困难。


  国土部新闻发言人也表示,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不动产分散登记的体制,各自形成了一套独立的登记体系,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涉及各类不动产登记的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等情况,这些都是《条例》制定的前提和基础,需要一定时间全面摸清。


  不过,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难题不在于技术,而在于部门职能划分不清,诸多节点亟待打通。过去对于不动产的登记,实际上是采取条块分割的方式,多头管理、分头管理,登记信息的口径不一致,信息采集标准不统一。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市场研究总监李国政表示,统一登记会触及部分人的利益,不动产来源不明的个人、对土地财政和房地产市场高度依赖的地方政府、拥有多套房的者等,都有可能成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与联网的“障碍”。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国华认为,不动产条例出台后,肯定涉及其他相关法律的修订。他建议,首先要明确各方责任,平衡各方利益,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进度时间表和问责机制,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早日建成。同时,对照统一登记的要求,抓紧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符合新的市场要求。(百悦妹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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