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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同志们,团结起来,斗垮高房价!!!

发表于2005-12-23
土地属于人民!!!

居民应该与农民一样。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就应该有国家分配的、一定面积的“宅基地”。

无房者购买赖以生存的住房,不应支付“土地费”。只要无房者所购住房的面积不大于“宅基地”的面积,就应该只应支付“建筑修建费”,而不应支付“土地费”;只有当无房者所购住房的面积大于“宅基地”的面积,无房者才应支付多出面积的“土地费”。

有房者为了投资、置业,二次、三次、甚至多次的购买住房。对于这种情况,国家才应该征收“土地费”。并且,还应该征收高昂的“土地费。

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百姓“居者有其屋”;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打击高房价!!!

同志们,团结起来,斗垮高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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