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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大家说有用不

发表于2013-07-01

当年陈红在春晚上的一曲《常回家看看》,唱出了多少游子、父母的心声。

    但现在为人子女的常回家看看已经不仅仅是你个人的意思,1月5日的报道,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出炉,强调给予老人更多精神关怀,子女“常回家看看”将用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

    “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我们不知道这是喜,还是忧?“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从人类诞生之日就开始传续的最基本的亲情,现在却要用法律来约束,谁之过?

 

发表于2013-07-02

道义上面约束是不错,但真正在执行力上还是有困难的

发表于2013-07-02

呵呵,这个有点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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