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美丽售姐是我初恋续 秋交会上再遇初恋 已形同路人 哥挥剑?情丝了

发表于2011-10-08
发表于2011-10-08

正确的选择

发表于2011-10-08
发表于2011-10-08
你的决定很正确
发表于2011-10-08
发表于2011-10-08
发表于2011-10-08

成熟的人应当懂得放弃二字。

有些东西越想抓越抓不住。初恋般的感觉吧,呵呵。楼主好像一部经典电影《麦兜菠萝油王子》里面的小王子,一直都在追求过去的荣耀、美好、快乐。。。。。。我看了好几遍,哭。

哥们现在的选择也是自己的真实需求。
希望你能做到:不要把这些记忆拿出来与人“分享”。是你的枕边人。若你们已经结婚,她或许会理解你,但绝对不会原谅你。从此你们的婚姻生活危机重重;若你们还未扯证,她也许原谅了你,但心却越走越远。。。最后有可能你连再爱的勇气都没有。

哥们如果认为这是人人都会犯这样的错误,那说明你甘于凡人。请不要用这样的借口来伤害你将爱一生之人。
 
最昂贵的古董都是没有实用价值的;最美好的事物都是深埋于心的。

看看,笑笑。

发表于2011-10-08
发表于2011-10-08

      说选择对与否,为时尚早。既然已经决断,就目前来说是对的,但是这不意味着永恒。没有永恒的爱和永恒的恨。欢乐是有限的,悲伤也不是没有尽头。
     拥有爱后最重要是懂得珍惜,否则只是过山车。
     你没有将你的爱平分给两个女人的能力,你不起。
女人没有接受你份额爱的包容,她伤不起。
爱是有周期的,动物和人都是如此。从进化程度上说,大多数动物的爱的周期是一个自然发情交配周期,人的周期体现于人区别于高于动物的文明程度,应当比动物的自然周期长,但是事实有时恰好相反。

发表于2011-10-08

莫非这个初恋是花样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