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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次物管提高停车费收费标准的政府解释

发表于2007-04-24
经过不断询问双流各主管部门,今天终于得到了关于关于小区停车场收费的详细说明。全文转下:

 标题: 小区露天停车场审批和反对程序 
  
 
   咨询信息: 
  
咨询时间: 2007-04-08 
咨询内容: 中和镇府河怡丰花园小区土地使用证已经办理,全小区土地使用权已分解到992户住户。目前,小区物管办理了一个《政府定价机动车收费核准书》备案号为2007pl034号,并有物价局公章。请问,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授权下,物管公司通过如何程序办理此证件,在办理了此证件后,如果业主的反对程序该如何进行? 
    
 
 
   处理 / 回复信息: 
  
回复时间: 2007-04-11 
回复内容: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政务大厅的信赖,经咨询相关部门,现转复如下:
我县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管理。其中如执行政府指导价需提供2/3以上业主签名(业主姓名、门牌及联系方式)。该小区实行的是政府定价管理,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制定,各停车场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如您还有价格方面的疑问,请致电双流县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电话:12358-1-02)进行咨询或投诉,县物价局将调查处理并作回复。
谢谢。


然后打了双流县物价局的电话85816100,详细询问了这件事情的过程。双流跟着成都的脚步走的,全成都现在都在做这一个事情。我详细询问了三个题
1、现在办理的《政府定价机动车收费核准书》是否可能对业主的权益造成伤害。物价局的回答是,这个事情是全成都市统一办理的,不是单个开发商的行为,可以理解为政府出台的统一行为。
2、如果小区以后更换了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因为当前的许可证是发放给森辉物业的,以后出麻烦。回答是,当小区更换了物业后,收费许可证会重新办理,收费许可证不跟随物业公司走。
3、收费的档次是怎么样的,回答是,如果小区自身有部分停车场,同时又占用了一部分小区内道路进行停车的,属于二档,收费标准是1.8排量以下的每月40,1.8-2.5的每月60,大于2.5的每月90。如果全部是占用小区道路的,属于三档,因为我想我们应该是属于2档的,所以三档的就没有问。

应该说森辉物业这次调整收费的问题是按照政府标准执行的。不过当时忘记了询问每次进入费用是否是4元,有兴趣的业主可以打电话询问下。

最后,双流物价局的工作人员态度还真不错,我打了几个部门,询问下来,他们的语气和态度都很令人满意。
发表于2007-07-17
现在每次进入费用是4元了啊??
发表于2007-10-08
关于临时出入小区的车辆收取的费用很奇怪.
以前是2元,现在涨价到4元了嘛?
很多城市,对于临时出入小区的车辆,包括出租是不收费的,但是成都是普遍要收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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