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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都出台《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发表于2009-07-07

许多购房者可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到一家楼盘看房,售楼小姐会说房子快卖光了,要是看中哪一套的话要快点购买。到底他们售出了多少,却不让购房者知晓。今后,这种让购房者雾里看花的情况将随着我市进一步加强房产信息披露制度而逐渐消失。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为规范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信息披露行为,减少因商品房销售中房地产企业与购房人信息不对称所形成的纠纷,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商品房交易秩序,成都市房管局出台了《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7月15日实施,这是成都市对于商品房现场销售管理环节的具体“操作规章”,将让老百姓在购房时能够心中有数。

发表于2009-07-07

“公示栏”“信息查询处”“特别提醒”——三个现场公示要素,让购房者全面“锁定”销售房源信息,让购房更阳光、更透明。记者发现,该《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增加了房地产企业应在商品房销售现场进行公示的信息内容,全面涵盖了商品房项目在国土、规划、销售和物管等与消费者购房决策息息相关的重要信息。

发表于2009-07-07

在以前的售楼现场,也有公示栏,对预售许可证和可售房源等信息进行公示、披露,而通过记者的走访发现,依然有一些“漏网之鱼”,不按规定执行。相关负责人坦言:“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仅仅对上述信息进行公示并不能满足购房者全面掌握购房参考信息的要求,特别是在少数开发企业不规范广告宣传的引导下,部分购房者在未充分掌握楼盘准确信息的情况下就盲目出手购房,很容易导致产生矛盾纠纷。”

发表于2009-07-07

为了让售楼现场都能有“标”可依,《办法》规定,我市将建立商品房销售信息现场公示达标制度,要求房地产企业预售和现售商品房,应当在销售现场设立公示栏及信息查询处。“这样一来,对规范公示内容,减少因商品房销售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矛盾纠纷,将起到重要作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7月15日开始,所有的楼盘现场,都必须按照这样的现场公示要求进行‘达标’!”

发表于2009-07-07
《办法》的出台,是成都市重拳出击商品房销售管理上的一次“里程碑”,以前我市在商品房销售环节的管理上,主要依据一些文件规定,但没有形成一个规范性的地方性文件。而此次出台的《办法》就是一个具体的“操作规章”,任何一个开发企业都要按此规范进行操作。
发表于2009-07-07
发表于2009-07-07
今后,售楼现场没有规范的公示信息,老百姓都可以投诉。如何让这些现场公示不流于形式?据了解,对此,房管部门将建立商品房项目销售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将加强对商品房销售信息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对房地产企业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老百姓加入到监督行列中,市民可以通过房管局局长信箱,或者房管局公众信息网进行投诉,或者拨打房管局监察大队举报电话86280417进行举报。”负责人说道
发表于2009-07-07
这哈比较规范了……
发表于2009-07-07
对的
发表于2009-07-07
这些政策说了都是空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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