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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芙蓉花园住不得~!

发表于2013-09-29

青年踢狗后续。。。

 

纸永远是包不住火的,说假话是会大鼻子的~!物业保安和业委会的一方面倒的想让年幼的我道歉解决事件~!那么,此事不会就这么一了了之~!不是人多就可以欺负人少的~!

 

晚上遛狗,因为我没有用牵引绳带好我的宠物贵宾,这是我做得不对的,但是并不是这样我的狗就可以被你的儿子任意的踢。此狗在这个小区已生活4年有余,不用牵引绳的远不只我一家,这不是找借口这是事实~!你在小区里面教育儿子,不能说他不高兴就可以看到一个小狗就踢他,你当妈的站到旁边也不制止,我都晓得喊到我的狗,还是说你的儿当不到我的狗?听不懂人话?还是你个中年妇女觉得这根本没什么关系,中国人的可悲啊~!

 

 

9月29日晚9点半我以为事件随着我的离开就会就此了结,居然没有,小区保安队长和业委会的3次来到我家门口敲开门要我处理,已经是深夜11的时间的,就欺负我是一个小女娃子,他们是两口子,就必须我道歉?~!事件发生以后踢狗的青年已躲回家不敢再出面,根本就不敢对峙,你们家长就如此护犊?~!可悲啊

 

中年妇女还可以不依不饶的口口声声要我道歉,当然业委会的说她脑壳有问题,我当然就无话可说了,可是男的脑壳没问题了吧?~!

 

是说两口子也只能教出这样的儿了~!

 

我已经购买新房了,芙蓉花园真是个住不下去的小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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