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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出现这5种情况,农村的宅基地将会被无偿收回!

发表于2017-03-04

一直以来,农村宅基地的相关问题都是农民朋友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今天,爱农帮就来给大家说说哪些情况下,农村的宅基地会被无偿收回?1、一户多宅;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户多宅的现象既违反了国家规定,也严重损害了其他村民的利益,所以一旦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多余宅基地的使用权的。2、房屋超出规定面积;每个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对于该地区农村宅基地的使用面积都有具体的规定,如果建筑的房屋超出规定面积,村集体就有权无偿收回超出的部分。3、改变宅基地的用途;宅基地是村民无偿获得的基本生活资料,其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倘若村民在宅基地上擅自修建工厂、商铺等,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4、长期闲置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5、继承人户口迁出农村,不能继承宅基地的;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取得宅基地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户口在本村,所以当子女户口都迁出农村,农村老人去世,房屋倒塌后,村集体有权无偿收回宅基地。

发表于2017-03-04
到处都是坑,农民伯伯们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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