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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子重要还是养老重要?这是中国老人将要面对的问题。

发表于2013-09-22

房子重要还是养老重要?这是中国老人将要面对的问题。从明年开始,“以房养老”的试点工作即将启动,老人们可以选择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以定期获得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发表于2013-09-22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即“以房养老”,俗称“倒按揭”。就是老人将名下房屋产权抵押给金融机构,便可定期获取养老金直到去世。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部分归抵押权人。

发表于2013-09-22

日前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

发表于2013-09-22

以北京为例,一对60岁老人如果在三环路内拥有百十平方米的房子,抵押给银行,每月领取1万元。如果老人能够活到80岁,20年从银行贷款240万。老人如果不在了,房子将归银行。

发表于2013-09-22

“以房养老”的模式在国外较为成熟,在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均被普遍推广,成为老年人养老的重要选择之一。

例如,美国模式包括“抵押式”、“搬离式”和“共享式”。“抵押式”最为普遍,62岁以上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或理财公司,协议有效期内可按月领取生活费,到期后归还本息,或将房产折价;“搬离式”是老年人需搬出抵押住房供放贷方任意处理,并签署还贷协议;“共享式”则要求老年人出让住房权的25%-30%作为还贷抵押。

 

发表于2013-09-22

加拿大的“以房养老”模式一般没有固定的归还期限,老人去世后,其后人处理房产时将贷款连本带息结清,如果后人选择卖房,则贷款会从房款中扣除。

新加坡的模式风险较小,60岁以上的老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后者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

 

发表于2013-09-22

而在中国,“以房养老”虽已试行多年,但结局都是半途而废。

从2003年我国就陆续有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提出“以房养老”的概念。2007年11月,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传出消息,“以房养老”方案研究和试点工作已取得突破。试点方案暂定名为“以房自助养老”协议,与“倒按揭”模式不同的是,该“以房自助养老”的试点从一开始就变更了房屋的产权人。除了选取一对80多岁的老人家庭做试点外,再无取得进展的消息传出。

 

发表于2013-09-22

2011年《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就明确提出,北京市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以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去年4月,南京出台《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就提及“以房养老”,但上述尝试均因效果不理想而进展缓慢。

此外,中信银行在2011年末就推出过养老按揭业务,但业务属于叫好不叫座,几乎没引来什么客户。

 

发表于2013-09-22

70年房屋产权与传统观念成最大障碍

虽然国外“以房养老”的市场发展较为成熟,但发展缓慢,而且在整个市场的占比很小,在美国符合逆序住房按揭贷款对象中,仅2%-3%的老年人参与了反向按揭贷款。因此,此举在中国发展艰难也就不足为奇了。

“以房养老”的制度体系的设计难度很大,比如房价波动、产权年限等等问题难以解决,给市场参与主体金融机构和老人增加了很多阻碍。

对中国的金融机构来说,“以房养老”的最大障碍来自70年的房屋产权,这也是中外政策环境最大的差异。多名金融界人士认为,虽然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已经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自动”并不意味着“无偿”。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如果续期费用太高,金融机构很可能会无利可图,甚至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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