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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新教育局关于幼儿园收费问题的解答

发表于2013-04-08

幼儿园收费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13-2-21 9:53:00 文章来源:成都市教育局

春节假期后,我市幼儿园陆续开园。现就家长关心的若干收费问题作如下解答。

一、我市幼儿园有哪些收费项目?

答:2012827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间和适用对象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成都市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共四项,即: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全托幼儿的住宿费,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含点心费)、校车接送费。各类幼儿园除收取上述规定项目的费用外,不得再另立项目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家长发现违规收费的可向物价、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二、各类幼儿园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省部属在蓉单位公办幼儿园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建议咨询上述部门。

成都市各类幼儿园按照《通知》规定的标准收费(中心城区收费标准见下表),留园期间的保教费可在正常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0%(民办幼儿园不得上浮)。



由于市和区(市)县两级政府财政对公益性幼儿园中本市户籍3—5周岁幼儿给予了补助(中心城区为200//月),故本市户籍3—5周岁幼儿家长实际只需交纳400//月。

民办幼儿园因成本因素确需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的,只能在秋季开园起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并且应提前半年公示新的收费标准。严禁在学期中提高收费标准。其他区(市)县公益性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全托幼儿的住宿费标准,由当地区(市)县价格、教育和财政部门确定,具体价格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三、幼儿园可一次收取多长时间的费用?

答: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伙食费按月收取,每月公布账目,多退少补,不得赢利。

四、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的,如何退费?

答: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当月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退费。

发表于20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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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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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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