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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障房范围“扩编”序幕开启:

发表于2013-02-21

保障房“扩编”,并不意味着住房制度的另一次大的变革,

发表于2013-02-21

保障房应该涵盖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的人群,从制度设计上就应当是全面的保障,

发表于2013-02-21

与农民工身份或户籍并无直接关联性,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确实需要再往前走一步,

发表于2013-02-21

亟须顶层设计,建立起一个公开透明,进而公平、市场成熟的住房体系。

发表于2013-02-21

就在蛇年新春来临之前,在深圳打工的“非市民”得到政府的一个“红包”

发表于2013-02-21

—深圳住房保障制度重大改革,没有户籍也有保障。

发表于2013-02-21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城市,深圳在土地、住房等改革“硬骨头”之上再次敢为天下先。

发表于2013-02-21

这次率先发布的《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提出十项改革创新举措,其中一大亮点是保障房范围“扩编”。

发表于2013-02-21

根据纲要,深圳市的住房保障对象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户籍无房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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