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郊区联建房
开发商为了降低商品房建设成本,在市郊低价征地开发形成的商品房,这对购房资金短缺的居民来说,本应是一个较好的选择,但由于个别开发商项目开发不规范,且管理不到位,社区环境极差,设施严重缺乏,交通极其不便,却通过虚假广告,打着“低价”的幌子蒙骗购房者,这种“低价”,这种“”,购房者是不应去捡的。
由于这些所谓的房或没有履行正常的土地出让手续,或属于不规范开发,故一旦消费者购买了上述房屋,是得不到房地产权证的。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将来房产的归属及交易都面临着极大的困难。
老百姓要买房无可厚非,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家任何“优惠”、“”都不可能是白送的,都有内中一定的原因,因此买房一定要弄清真正的原因。至少有以下几种房,客户在购买时,一定要慎之又慎,最好不买。
1、联合开发房
这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所以如若贪图低价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