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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客哭了,大成都内再买房都算二套

发表于2013-06-20

  从7月10日起,“首套房”认定,参考范围将从购房地扩大至成都全域。

  昨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获悉,7月10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将进行两项重要的调整。首先,借款人房屋套数的认定,参考范围将从以前的购房地(比如主城区、双流、金堂等)扩展至成都全域,这将影响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利率和首付成数。

  同时,还贷收入比将由50%调整为70%,因此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相应降低。换句话说,借款人家庭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总额得到提升,但不超过40万元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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