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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赠送面积”是怎么回事儿?馅饼还是陷阱?

发表于2017-03-21
“阳台、入户花园全送”、“大户型最多赠送30平米”……在楼盘项目销售中经常出现类似的宣传语,且在户型图上几乎都用显眼的颜色标示出赠送的区域,对于购房者来说,这可是不小的诱惑。赠送面积的形式一般有:入户花园、阳台、露台、地下室、阁楼、挑高设计加隔层、大凸窗等等。但“赠送面积”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是开发商给的馅饼还是陷阱?

赠送的究竟是什么面积?

一是“偷来的面积”

开发商口口声声说赠送给的面积原本就是国家给你的。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凸窗不落地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同样,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2.1米不算面积。所以说,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其实只是一个噱头罢了,这些本来就是国家规定给你的。

二是违建面积

部分开发商的“赠送面积”是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法搭建起来的。消防通道、通风井等改建为室内空间,是以牺牲消防安全、通风、光照等为代价的。

三是侵犯共有面积

顶层露台、地下室空间等区域,开发商在售房时宣称是对部分特定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但实际上是把公用面积作为私用。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 发商所有,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大家都知道,顶楼和底楼的房子是最不好卖的,但有了这些附加条件,难免不会犹豫一下。

真正的赠送面积是啥样的?

专业人士表示:实际上真正赠送面积,就是在产权证上实际面积上收钱打折,比如产权证上120㎡的房子,开发商只收110㎡的钱,那10㎡才能算是赠送,否则就不能算作赠送面积。

那么,“赠送面积”是馅饼还是陷阱?如何将“赠送面积”实实在在地收到袋中?

有关法律专家给出了建议:

一、一定要弄清楚该赠送面积是否合法,是否与规划相符。绝大多数“赠送面积”都是不计入容积率的非法面积,属于违建、侵权面积。这种做法本身是开发商在打擦边球,一般是不会写进购房合同的,大多只是口头承诺,连补充协议都没有,不利于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二、建议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赠送面积的部分区域要有保修,如涉及‘违法建筑’问题被拆,开发商也要赔偿相应损失。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三、看是否实用。一些“赠送面积”譬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如果产品设计合理,“赠送面积”能被合理利用,可以有效提高使用率。但如果只是冲着“赠送面积”而去,一旦户型设计不合理或是引发纠纷,那就得不偿失了。


发表于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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