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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入户新政策

发表于2014-05-09

自2014年6月1日起,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以上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外省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人的户口。外省人员所购房屋面积不超过90㎡,则不能入户。(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买上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新政策从2014年6月1日期开始执行,在新政策正式执行之日前以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原政策执行

(诠释:各位业主,从2014年6月1日起,凡是外省人员在本市购房产权必须要90㎡以上,房管局才能给予过户。您也知道现在买房的一般都是外省人员,都是要转户口的,所以。。。。)

  如有疑问:15928976010 免费为各位业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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