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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地产税开征为何一波三折?

发表于2017-03-06

两会开始前,不少专家撰文称房地产税即将开征。再加上媒体的火上浇油,引起了一众购房者的困惑与焦虑。然而两会上,当被记者问到此话题,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却回应:“”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这等于给一提房地产税就高潮的哗众取宠者当头一盆冷水。那么,房地产税的征收到底是征还是不征?如果征何时征?怎么征?纵观此前有关部门以及各路专家的发言,房地产税开征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不言而喻。实际上,房地产税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已明确的改革任务,当时即要求: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所以说第一个问题不是问题。那么第二个问题:何时征?怎么征?目前看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既然房地产税法草案已出,自然要提交人大审议。但此次未有提请审议,说明条件并不成熟。即便提请审议,从反复修改到最终通过,要走完这一些列法律程序目前看为期尚远。开征时间以及开征方式迟迟无法确定川哥认为有以下原因:一方面兹事体大,不可不慎重;另一方面房地产税关涉国家税收、地方财政、个人财产等等方面,期间的利益各方博弈恐怕也非一日之功,而最核心的原因,其实是对为什么而征此前一直并未清晰或者说未达成高度共识。从物业税(16届三中全会)到房产税再到房地产税(18届三中全会),名称的变更与演变本身至少说明了三点:一,此前大家对房地产税收征缴的认识有诸多分歧;二,认识有了新的提升并更加注重综合性长效机制的建立;三,出台的初衷其实已经偏离了原来的方向。今天,官方更多地使用房地产税这一综合性概念替代之前的房产税概念。尽管没有任何权威部门对房地产税与房产税的区别做出解释:为什么以前叫房产税而今天又叫房地产税,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相关各方表态看出:单纯推出针对物业持有本身课税的房产税并不能解决房地产行业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流转环节本就课以重税,而房产税推出也可能造成重复征税。所以房地产税推出根本是为了理顺房地产行业税收体系,并作为长效机制从税收方面保证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既然综合性的房地产税提上日程并持续推动,那么此前的房产税再提扩大试点范围也就失去了意义。

发表于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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