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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未交付被索物业费 业主收房遭物业扣钥匙

发表于2012-11-13
截至昨天,于2010年底购买了怀柔区欧陆风情园(香水城)二期一栋别墅的孟女士仍无法收房。因房屋质量问题,这栋别墅此前由开发商维修至今,等到孟女士目前同意收房时,物业又以她没有缴纳去年3月开始的物业费为由扣留了钥匙。
发表于2012-11-13

业主延期收房

孟女士介绍,2010年底,她花费500余万元,全款购买了欧陆风情园(香水城)二期的189号别墅楼。去年2月底,该小区开发商北京凤桐祥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她收房。“到现场一看,房子很多问题。地下室外墙渗水,积水甚至有几厘米”,孟女士称,由于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她未在收房的相关资料上签字,并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

发表于2012-11-13

物业强索费用

孟女士称,此后,开发商将收房事宜交由小区物业北京金罗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业主需从物业领取钥匙等物。

发表于2012-11-13
本月20日,孟女士来到小区物业办理收房事宜。核对一系列信息后,她被物业告知需交齐由2011年3月起至今年年底的物业费3万余元,才能领取钥匙。
发表于2012-11-13
“一方面,房屋一直在进行维修,我也没有收房,维修期间的物业费不应由我承担;另一方面,物业不能因为物业费的问题,扣留我的钥匙”。昨天上午,孟女士再次来到小区同物业公司交涉。
发表于2012-11-13
物业公司赵姓经理表示,物业从去年初开始对小区进行服务,欧陆风情园一期、二期的收房工作一直由物业承担,“业主均为交付物业费后领取钥匙,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他表示,开发商于去年2月底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则自去年3月开始交物业费。“我们也得找到有人对我们的服务付费,如果孟女士觉得她交这笔物业费不合适,我们两方就都来找开发商协商。”赵经理表示,只有有人将物业费补齐后,孟女士才能领取钥匙。
发表于2012-11-13
昨天下午,孟女士和赵经理一起来到开发公司,一名吴姓销售经理表示,负责人在开会,自己将会把此事汇报给公司领导和工程部门,不久会给孟女士答复。(记者龚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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