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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创新维权机制 将侵害消费者权益企业列入“黑名单”

发表于2017-03-16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转型升级的新阶段,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产业逐渐迈向中高端水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逐渐加大,经济发展呈现出新常态。在此形势下,消费需求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比如,消费总量庞大、消费群体不断提升、中等收入群体不断壮大、消费需求更加丰富。

成都高新工商局表示,近年来的消费维权投诉问题类别以合同纠纷、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以及侵犯自主选择权为主,2014年度至2016年度,占比一直在78%以上。其中,合同纠纷占比最大,情况最为复杂,也是调解的难点。同时,侵犯自主选择权日渐成为阻碍调解顺利进行的一类问题,主要表现为强制捆绑销售汽车保险、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未获得自主选择的权利等。

“消费环境不断变化,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要迈上新台阶”,该负责人介绍,成都高新区近年来不断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大力适应和满足市场发展需要以及消费者的维权诉求。目前成都高新工商局通过依法信息公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方面,成都高新区积极推动12315信息系统与市场主体准入信息系统、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以及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及时共享,依法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向社会公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名单。

另一方面,对消费纠纷中通过登记地址联系不上的经营者,成都高新工商局依据法规将其纳入“经营异常名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上述企业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在2016年的企业表彰会上,成都高新区的几家企业就因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失去了获表彰资格。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网民人数最多、电子商务渗透率最高的国家,电子商务零售市场规模全球排名第一,网络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而在成都,2016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首次突破万亿元。打开成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版图,成都高新区占据了突出位置,去年电子商务交易突破4000亿元,居成都第一。

今年,成都高新区将围绕打造国际创新创业中心,围绕培育电子商务千亿产业集群进行重点谋划。目前,成都高新区已聚集电子商务企业超过1000家,在以电子商务为主的网络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行业监管也亟待完善。成都高新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高新区将借助新一轮消费升级乘势而上,着力发展健康消费环境,建设文明和谐首善区,及时消化日益增长的消费维权投诉量,建设消费市场新型监管制度,营造和保障成都高新区“安全放心、消费舒心、畅享消费”的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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