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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百悦城维权|致广大成都百悦城业主的公开信

发表于2017-07-04

亲爱的成都百悦城业主:

 

前段时间,部分成都百悦城业主在售楼中心就房屋消防管道距离房顶只有40公分一事发起了一场房屋品质维权纷争,在成都百城投资公司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协调下,该纷争及时得到妥善处理。百悦城业主们的权益也得到充分保障。在此,我们向所有因此事件受到困扰的业主致以诚挚的歉意!

 

我们虚心接受业主们提出的批评、合理要求与建议,并且按照有关法律规范的规定认真落实后续工作。作为一家发展较早、规模较大成都本地房地产企业,我们在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高度重视并成立协调小组,主动联系项目业主,耐心听取广大业主的诉求,积极妥善处理业主关心的问题。

 

不论是业主、媒体还是行业专家,我们都感谢大家的建议和批评。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能得到您的帮助是我们的幸运,也是我们在这个事件中的收获。

 

 

 

 

 

我们郑重承诺:

 

1、房屋设计完全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3.3条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项目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因而百悦城项目属于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住宅项目,设计单位也对室内消防管道进行了专项设计。

 

2、经百悦城项目建设、监理及设计单位验收确认,未发现已施工的室内消防管道不按设计图纸施工的情况。

 

3、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5.5.2条规定: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因而百悦城项目室内消防管道安装完成后的局部净高未超过规范条文规定。

 

4、百悦城项目建设单位正在将室内消防管道的优化方案报送图纸审查机构和区消防大队进行审查,完善图审备案和消防设计审核后第一时间向业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开展整改处理工作。

 

 

 

 

 

 

 

成都百悦城是成都百城投资公司进驻成都市场的品牌形象,需要广大业主共同关怀及维护。我们真心理解业主对于此次品质维权的初衷,我们也将在百悦城品质层面一如既往地与业主保持直面沟通。

 

同时通过此次与业主代表座谈,我们也了解到业主代表中不乏有恶意诽谤、滋生闹事的非业主人员和居心叵测的竞争项目人员混迹其中。我们呼吁广大业主们一起来杜绝一切以任何名义,污蔑以及损毁百悦城名誉的事件发生。对于任何的恶意诽谤、滋生闹事的非业主人员,我们都秉持“零容忍”的明确态度,我们也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随着百悦城业主的数量持续增长,我们明白身上的责任越来越重大。面对责任,我们必须对自己要求更高、做到更好。

 

这样的心态也让我们更能理解您在此事件中所受到的困扰。因此,我们再次向您们致以诚挚的歉意,希望未来能继续得到您们的支持。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我们初心不改:百悦与业主共成长。

 

成都百城投资公司

 

2017年7月4日


发表于2017-07-05
soufunwa825525797,您好!您所发的帖子“百悦城维权|致广大成都百悦城业主的公开信”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7-07-05

来了

发表于2017-07-05

解决了没嘛

发表于2017-07-05

百悦城,你好。法律规定不低于2.4,你就修成2.4米,你就只想站在法律的边边上。合同上名确规定,楼层2.9米,你这样搞下2.4米。请问,隔壁楼盘,天府逸家的开发商怎么没有你们有才,别人也是超高层,别人全部的消防管道都是暗埋的。我不知道百悦城你当时修建审批的时候在做什么。遇到这个管道的时候你就应该站到业主的角色上去想想。一个正常人,都不会接受这样的房子,我是业主也不会接受,也不会相信你所谓的什么品牌,我觉得你们设计的这个142,4期,就是你们百悦城名牌最好的说明。

发表于2017-07-05

不要脸,问题没解决还敢在这里发什么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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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7-05
百悦城黑心开发商!巨粗的钢管房!好意思出公开信!欢迎广大朋友参观4期!气得吐血!
发表于2017-07-05
百悦城 地处龙泉驿区 大面镇 有图有真相 大家一定得好好看看 他们得真面目 我们现在真是欲哭无泪 公开信—— 这就是他们口中所谓的品质房?这就是及时妥善处理?这就是业主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首先,销售及展示样板间时 只字未提消防管 入户的问题 如果说了鬼才买这样的看房子 人都没办法住 钢管距顶部四五十公分 伸手就可以摸着。 其次,室内未预留消防管孔洞,过后也未通知业主消防管要入户,目前只是简单随意粗暴在室内安装 敷衍了事 为的只是简单的过消防验收(你懂的),完全不顾及业主权益 这样的开发商还好意思谈品牌形象 请问怎么谈 还说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我们初心不改!!我看是坑人的初心不改吧!! 百悦城 销售价格严重高于其备案价格 知法犯法 违规销售 导致一百多户业主至今还未备案 合同约定30天内备案 有些业主长达8个月左右 至今还未备案 给出的解决方案就是拖延!!


发表于2017-07-05
什么“第一时间”“高度重视”,应该是第一时间,重度打压,我们受伤的业主不止一个。“成立协调小组”“主动联系”,你自己都承认了是迫于相关部门的压力,优化方案毫无诚意,根本就是在敷衍政府和人民。品牌形象不是你一封违背事实的公开信和一群水军就能建立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发表于2017-07-05

卧草,人不要脸鬼都还怕,还能不能再不要脸些,明明是自己的错误,恶人先告状式地混淆视听,如此不要面的开发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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