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交房公告】华邑·阳光里1栋、19、20、21、22、23、24栋交房通知
- 发表于2015-01-20
华邑阳光里官方,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交房公告】华邑·阳光里1栋、19、20、21、22、23、24栋交房通知”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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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01-20
恭喜1栋和洋房的小伙伴们 , 欢迎早日入住阳光里 。
- 发表于2015-01-20
看都看不见,从新发吧
- 发表于2015-01-20
看都看不见,从新发吧,一点图片即不能放大,反而跑另外的页面去了
- 发表于2015-02-07
交了吗?怎么没人来论坛了呢?如何啊
- 发表于2015-03-09
对阳光里无语了!所以来论坛的时候也少了!
都说三栋入户太差,自从一栋交房后,三栋也不闹了,因为一栋入户比三栋入户还差。不是丑,是非常丑!
- 发表于2015-03-14
请问退房有啥程序?
亲,来收房了
特别提示:
买受人在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前,应当付清全部应付房价款、违约金(如有)、面积差价款、办理完毕面积差价款结算手续、偿还由出卖人代偿的按揭款及其利息(如有)等,按时足额缴纳政府部门规定费用(含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的税费、专项维修资金、办证手续费、登记费等),并签署委托出卖人代办房屋产权证、国土证及他项权利登记的各项手续、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交付,直至买受人按前述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出卖人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