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规划建设国土局,各区(市)县房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以“我爱成都幸福家园”为主题的物业管理“幸福年”活动的通知》(成房发〔2017〕21号)要求,为不断提升我市城乡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大检查对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并切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二、市物业管理协会要发挥好行业自律作用,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和标准,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市房管局。
三、各区(市)县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将情况及时报送市房管局。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物业管理大检查工作方案
2.成都市物业管理大检查标准
3.成都市物业管理大检查整改通知书(范本)
4.成都市物业管理大检查情况统计表(范本)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7年9月20日
附件2
成都市物业管理大检查标准...[详情]
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规划建设国土局,各区(市)县房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以“我爱成都幸福家园”为主题的物业管理“幸福年”活动的通知》(成房发〔2017〕21号)要求,为不断提升我市城乡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大检查对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并切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二、市物业管理协会要发挥好行业自律作用,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和标准,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市房管局。
三、各区(市)县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将情况及时报送市房管局。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物业管理大检查工作方案
2.成都市物业管理大检查标准
3.成都市物业管理大检查整改通知书(范本)
4.成都市物业管理大检查情况统计表(范本)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