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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手房税震或致市场速冻 两会辩楼市调控新策

发表于2013-03-04

一味及时的“退烧药”,但又如何减少副作用?

3月1日公布的新“国五条”细则明确了转让二手房征收20%个税等刺激市场神经的条款。多位学者和机构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给出了上述评价。


发表于2013-03-04

可预期的局面是:业主持房待售,买家将持币观望。因此有市场机构分析,在二手房市场即将陷入冰点之时,新房市场恐受拖累。这一观点与此前一些业内人士判断的“新房价格或被推高”形成分化。

发表于2013-03-04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其中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发表于2013-03-04

条款并非新政也无法理争议。1994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就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所说的财产就包括房产。

发表于2013-03-04

按照之前的政策口径,20%的应税额是差价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曾明确,需要纳税的是出售房产的收入扣除房产原值和有关税费后(包括卖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装修费等)的净收入。2006年8月1日开始执行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重申了上述政策,但当时亦明确,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

发表于2013-03-04

原值难以确认怎么办?2009年国税总局明确,转让普通住房以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税额,非普通住房为2%。这一针对总价核定征收的方式为各地留有自主裁量的余地,也为市场普遍采用。

发表于2013-03-04

对于此次调控重申征收卖房个税的政策,多位从事一线房地产业务的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出对市场的看空。

发表于2013-03-04

深圳,自去年11月以来,当地二手房市场挂牌均价已经出现连续12周上涨,但这种势头如今可能会戛然而止。本报记者在中原地产和世华地产的多个门店发现,由于担忧税费转嫁导致成本提高,客户访问量出现增加。

发表于2013-03-04

由于地方贯彻楼市调控新政的细则仍未出台,目前深圳二手房市场的挂牌业主和购房者多数处于观望状态。

发表于2013-03-04

华南区总裁李耀智告诉本报记者,如果真按照转让所得差价的20%计征个税,将会对二手房成交量带来“沉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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