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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都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上调 还贷更轻松

发表于2013-03-20

那么什么是缴存基数呢?据了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除以12。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单位缴存比例原则上应一致)。至于缴存比例,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二次委员会议决议,我市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上限为12%,其他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低于6%,缴存比例低于6%的单位,应按照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条件进行申请,经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核,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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