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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常回家看看被写进法律了,感觉有点讽刺

发表于2013-07-03

当年陈红在春晚上的一曲《常回家看看》,唱出了多少游子、父母的心声。

    但现在为人子女的常回家看看已经不仅仅是你个人的意思,1月5日的报道,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出炉,强调给予老人更多精神关怀,子女“常回家看看”将用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

    “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我们不知道这是喜,还是忧?“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从人类诞生之日就开始传续的最基本的亲情,现在却要用法律来约束,谁之过?

 

发表于2013-07-03

父母辛辛苦苦的把我们拉扯大,我们理应好好孝顺

 

发表于2013-07-03

但是外出打工的经常都是一年才能回去一次呢,有事一年都回不了一次

 

发表于2013-07-03

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的一切,那些不孝顺的都是人渣

 

发表于2013-07-03

如果你和父母分隔两地,每年你能回家几次?一次几天?中国人的平均寿命是72岁,算一算,这辈子你到底能和父母相处多久?如果父母还有30年,自己平均每年回家1次,那么只剩了30次了。每次5天,抛去和朋友聚会、应酬、吃饭、睡觉等时间,你一年中真正能陪父母的时间大概只有24小时左右,30年总共不及720小时,差不多1个月。

发表于2013-07-03

外出打工的确实有点身不由己呀,现在这类人很多呀,我也是其中之一

 

发表于2013-07-03

不管再忙也要经常给父母打个电话,他们要求真的很低

 

发表于2013-07-03

现在外地工作的假期少,只能过年回去一次了

 

发表于2013-07-03

要好好对待父母,孩子都看在眼里的,以后也会学你

 

发表于2013-07-03

最好就和父母一起住吧,相互照顾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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