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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首套房认定范围扩大

发表于2013-06-20

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首套房认定范围扩大

发表于2013-06-20

发表于2013-06-20

7月10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进行一严一松两项调整:一严,房屋套数的认定范围将从购房所在地扩大至成都全域;一松,调整还贷收入比,降低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

 

 

发表于2013-06-20

7月10日之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认定借款人是否是“首套房”时,参考范围是借款人(含共有人,下同)在拟购房地的房管部门登记的房屋套数。从7月10日起,“首套房”认定,参考范围将从购房地扩大至成都全域。

发表于2013-06-20

当然,如果借款人在成都全域任何地方,已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再购房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是为了有效地抑制投机性购房,保护购买首套房的‘刚需’家庭。”成都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说。

 

发表于2013-06-20

“‘还贷收入比’是指职工每月还贷额占家庭月平均收入的比例。”上述负责人解释,“此前,借款人每月还贷额不得高于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7月10日以后,这个比例将从50%调整到70%。”

发表于2013-06-20

举例来说,李先生每月还贷额为2000元,在现有条件下,他的家庭月平均收入最少需要达到4000元;还贷收入比调高后,他的家庭月平均收入达到2858元,就可以贷到相同额度的公积金贷款。

发表于2013-06-20

换句话说,7月10日以后职工家庭可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总额将得到相应的提高,但总额依然不超过40万。上述负责人说:“打个比方吧,一个职工家庭月收入4000元,假设以前他可能只能申请到20万的公积金贷款,7月10日新政之后,这个家庭能申请到多于20万的贷款。”

发表于2013-06-20

此外,中信银行近期获准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将增加至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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