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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市政策】成都房产限购,你们所关心的问题,都在这个帖子里:

发表于2017-03-27
标签:成都市 限购政策 成都 房产限购 楼市政策 

以下帖子内容,根据川报观察记者文强的新闻报道整理。

针对3月23日日,成都市出台的楼市升级限购政策中,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做出了详细解答,具体内容请继续往下看:



发表于2017-03-27

1、成都市哪些区域实行限购政策?

答:限购区域包括我市12个区,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发表于2017-03-27

2、此次限购新政何时开始实施?

答:自2017年3月24日零时开始实施。实施之前商品住房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商品住房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之一的;二手住房已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或“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按原政策执行。


发表于2017-03-27

3、此次限购包含哪些住房?

答:此次住房限购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发表于2017-03-27

4、什么是二手住房?

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住房再上市交易的,通俗称二手住房。


发表于2017-03-27

5、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


发表于2017-03-27

6、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


发表于2017-03-27

7、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在上述限购区域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12个限购区域内任一区域户籍(或者在12个限购区域内任一区域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12个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


发表于2017-03-27

8、限购区域内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是否能跨区购房?

答: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各自区域购房,也可在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成都市其他限购区域购房;具有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此范围内任一区域购房。

比如户籍在温江区的购房人,符合购房资格的,可以在金牛区新购买1套住房,但不能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

比如户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的购房人,符合购房资格的,可以在温江区新购买1套住房,但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


发表于2017-03-27

9、2017年3月24日零时以前购买了二手住房的是否可以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答:可以。2016年10月1日后未购买商品住房(购买二手住房除外),且具有限购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2017年3月24日零时以后,可以在限购区域新购买1套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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