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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都试行全国首个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

发表于2011-11-28
为加强成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行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标工作,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日前,成都信用协会出台了《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1月开始试行。

业内人士称,此《办法》在全国来说还是首次出台,是创建信用成都的新举措,以倡导诚信经营,树立业内标杆。

该《办法》明确了信用评估及诚信评价应遵循的原则,信用评估对象和信用评估体系内容,信用评估的程序、信息发布与运用。企业信用评估及诚信评价(以下可简称“信用评估”)是科学设立全面反映企业诚信状况的评价指标,采集相关定性、定量信用信息,运用通行的评级方法,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评估,对企业信用及诚信水平做出评价,确定企业信用及诚信等级,并用特定符号给予标识。
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公平公正客观评估

《办法》规定,为使信用评估公平、公正,更具权威,协会设立专家评审咨询委员会开展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工作。评价专家组成员由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秘书处从评价专家库中随机选择确定。其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的调研和研究,知识讲座、培训、咨询活动;研究拟订和完善成都企业信用评估及诚信评价规范和标准体系及相关机构的信用评估。

据了解,评审专家任职条件很严格: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同时要求具备有信用管理、经济、管理、法律、会计、投资、新闻类等相关专业知识、职称和从业经验条件。

此外,专家评审咨询委员会还将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的课题调研和研究,拟订和完善成都企业信用评估及诚信评价规范和标准体系;举办信用知识讲座、培训、咨询活动等。

评估对象涵盖各行业 助推建立诚信市场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诚信是企业的立业之本,诚信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前提。建立和完善市场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是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介绍,据介绍,《办法》明确规定了参加信用评估的范围:凡持续经营三年及以上、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依法参加年检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外资企业、其他经营性机构及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分支机构(本办法统称“企业”),且没有严重失信行为、违法违规行为、刑事犯罪行为的企业都是《办法》规定的评估对象。

评估体系360度扫描企业 信用结果设四等八级

根据《办法》规定,信用评估主要反映企业信用状况和能力、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相关负责人表示,信用评估采用关键指标一票否决制,综合等级即以评价指标较差值来确定。

据介绍,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基本条件类、企业社会责任类、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类、企业财务状况类等,将360度扫描企业。信用评估标准由公共部分和行业部分组成。信用评估的综合等级由公共信用等级和行业信用等级按照一定的权重比例加权形成,设置为四等八级,分别为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C级以及D级。其中,AAA级、AA级、A级为诚信企业,BBB级、BB级、B级为守信企业,C级为警示企业,D级为失信企业。          

《办法》还强调,被评价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出D级失信的评价:上年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上年度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上年度发生重大负面政治事件或者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的;上年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企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

对取得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企业,凡被投诉举报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获取的信用等级,收缴其已发证书并通过网络予以公告。

《办法》要求,协会的会员企业,有义务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信用评估;非协会会员的企业,提出申请参加信用评估;协会可接受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及机构组织的委托,对指定的企业进行评价。

评估结果网上可查询 作为政府参考使用

据介绍,信用评估结果,由协会通过成都市政府的“成都信用网”、协会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网络正式发布公告,同时刊发反映企业诚信建设业绩的相关材料。信用评估结果,作为政府采购入围资格、投标、比选、评优、年检、减免税、财政扶持等评审的参考依据之一,对经过审核已通过评价取得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企业,给予一定程度的政策扶持。许多企业表示出对《办法》的支持,并愿意以实际行动参与到评估活动中去,使成都企业整体的诚信形象得以推广、品牌建设水平能够进一步提升,为成都信用建设作出贡献。

《办法》规定,在信用评估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私改信息等行为的,由成都信用协会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成都信用协会设立社会监督专用电话,指派专人受理投诉和举报,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和答复。

这个信息是我在好房在线房事百科里面看到了,给大家看下,也许对你有帮助。

发表于2011-11-29
发表于2011-11-29
楼主的文章真给力
发表于2011-11-29
确实比较受用,楼主多发贴,比较喜欢!
发表于201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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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11-29
好喜欢呐,楼主继续转载,关注你哟!
发表于2011-12-14
发表于2011-12-14
希望不是浮云!
发表于2011-12-14
楼主你说的那个房事百科在哪里?我没找到呢~想多了解一下这些知识。
发表于2011-12-14
宏观调控才有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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