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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都允许出租住房隔断出租 改造后每间至少5平方米

发表于2018-01-05

   



   近日,全国20个租赁试点城市之一的四川省成都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及文件解读文本,出租房隔断间将被允许,集体土地、城中村将可建租赁住房。
隔断房将被允许存在?
   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明确住房租赁租住标准,满足条件的隔断不再违规。出租住房的,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文件同时规定,允许将现有住房改造后出租,改造后每个卧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应当以间作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成都公布的文件解读文本显示,上述标准均是依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6号)的要求的地方政府出台租赁住房的最小出租单位、最低人均租住面积等标准,作为“群租”治理等管理依据。

  此外,成都还将加强集中出租管理。集中出租住房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5间以上或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0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发表于2018-01-05

这个还是可以有效避免人员过多的一些不安全因素

发表于2018-01-05

五平米住两人?成都有那么密集的隔断间么?我觉得北京都没这么k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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