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成都中心城区今年将新建9000套保障性住房

发表于2010-02-03

2010年成都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已经确定,房源主要分布在城区东、西、北等多个方位,以满足不同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需求。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内,成都市将实现对全市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应保尽保”。

昨日,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市将在城区东、西、北等多个方位,建设9000多套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房约2000套,经适房约3000套,限价商品房约4000套。这9000多套保障性住房将于今年8月动工,预计2011年底竣工。除了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外,成都市今年还将通过市场采购一批廉租住房。

该负责人表示,除190套廉租房房源正在按程序配租外,今年全市将在中心城区推出700套廉租房,这部分房源将于今年3月公告申请条件,接受困难家庭申请,预计在9月底前交付使用。

同时,2010年度经适房的预先登记仍在接受申请,预先登记将于本月10日截止,符合条件的家庭请抓紧时间申请。另外,限价房的申请条件已初步确定,将于近期正式接受申请。

发表于2010-02-03

特别提醒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最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一)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

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一)家庭年收入在22000元以下的家庭;

(二)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

发表于2010-02-03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本次预先登记的范围和对象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2、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3、原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含已购政策性住房)。

此外,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户口、在成都市主城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民只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就可以和城市住房困难户一起向房管部门进行预先登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1、家庭年收入在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2、家庭成员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在市五城区(高新区)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含两年)。3、在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