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APP

扫码或在应用市场

搜索“房天下”下载

上一页 |1
/1页

主题:这就是为人民服务,被豁疼了!你们来看看!!!

举报 X

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2011-06-25 21:26:32 |
楼主

我想大家都很清楚,现在这个社会,房价是多么的高!想买套房子是多么不容易!但是,市某领导居然和这些人勾结暗地里进行炒卖地皮!拍下的地皮长达八年不动工,导致地皮价格惊人翻倍!从而导致房价飞速上涨,让我们买房的压力飞速增大!榨取我们一分一厘挣来耳朵血汗钱!

相信有看新闻网友已经知道这件事情!526日,成都九眼桥一块“锦江欧尚”(约17亩)土地闲置八年不开发而未被收回一事在网上引发媒体及网友的高度关注与热议。

有知情人士透露真是内幕,成都某置业有限公司2003626日与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5101锦(2003)出让合同第16号)通过拍卖的方式以每亩约475万元的价格拍得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五段九眼桥头面积为11450.41m2的国有土地。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应当在20031226日前动工建设。其实际控制人并非想进行开发建设,意在炒地。在闲置期间,先后以出让股权出让的方式将土地进行出售,但因占有的该土地坐落于成都市的繁华地段,在出售时不断向买受人增加条件,导致出售数次流产。迄今为止闲置长已达八年之久,该繁华地块仍然是废墟一片。

时隔八年,该土地的价值每亩近4000万元,如果这样计算,该置业公司投入该土地的成本每年翻一番,八年翻了八倍多,其攫取金钱之手段不可谓之不高,想来让人嗔目结舌!堪称成都最牛的囤地、炒地人。

再说说该置业公司的两个控股股东。第一个是上海某公司,注册资本只有500万元,实收资本仅只有100万元,控制了该置业70%的股份。另一个公司香港某集团,注册资本只有1美元,控制该置业公司29%的股份。试问,一个资本只有100万元的空壳公司缘何能控制一个注册资本有5000万元,且已投入一亿元购买该土地的置业公司,其目的显而易见的,就是为炒卖地皮而设的一个连环套。

那么该置业公司购买的这块土地每年翻一番由谁进行买单?土地的关键在地段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成熟。八年前,该地块虽然处在成都市繁华地段—九眼桥头,但是当时四周工厂林立,配套设施跟不上,所以政府拍卖时土地价格相对较低。如今时过境迁,周围的成都织巾厂、成都市红旗玻璃厂相继迁出。周边的配套设施与八年前相比已沧海桑田:成都顶级酒店如香格里拉大酒店、写字楼成都商会大厦相继周边,政府斥巨资对该地块所在的“成都名片”水井坊进行改造,将毗邻的东大街打造成为成都的金融街等等。

上述周边配套设施的成熟使该地块的价值一路飙升!分析的这里上面的问题就有了答案,其实质就是政府拿着纳税人的血汗钱在改造环境的同时为该地块的主人成都某置业公司做“嫁衣”。置业公司这种囤地、炒地攫取暴利的行为是以牺牲城市发展为代价将本应属于成都市民的福祉罪恶地集中其手中,最后让普通老百姓—你和我—在为其罪恶买单!该行为与光天化日之下抢劫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立法者的立法目的就是打击开发商囤地行为以保证城市的正常发展与防止开发商通过囤积土地的方式,纳税人为其做嫁衣后,让普通来百姓为其买单。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但受利益的驱动,有些开发商仍然铤而走险,加之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大部门靠卖地及具体经办人人为利益所诱,开发商的囤地被一再纵容。

国家法律的威力不仅在与它的强制力更在它的公平性,对于违法者一律进行追究。而像该置业公司居然囤地达八年之久却无人去管,试问立法岂不成了摆设,或法律成了专门欺负弱小的工具?这样如何让众人信服。

成都市人民政府厅于2010210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中明确要求:“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土地闲置满2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根据这个要求,像该置业公司这样违法囤积八年的土地理应无偿收回,重新安排。若将收回的土地重新拍卖不仅能够贯彻国家法律及政策,并且能增加城市房屋的供应,平抑房价。地方财政也可以得到充实,本来应该成都市民享有的增加部分的价值重新回归民生!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上,应当落到实处,违法的人理应受到惩处。若逍遥法外,必然将导致法律公信力的失灵!正因为如此,才导致有些开发商肆无忌惮的囤积土地!希望政府能给老百姓一个交代,给自己一个交代!



正在载入用户签名信息
上一页 |1
/1页

主题:这就是为人民服务,被豁疼了!你们来看看!!!

[复制链接]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在本论坛发帖哦,请 登录 或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