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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告5栋业主通知书(望版主置顶)

发表于2007-04-22
通   知

丽景华庭二期5栋的各位业主们:
    近日开发商正在通知大家办理房屋产权证,在办理产权的过程中,要重新确认建筑面积并重新补交部分增加面积的费用。其实在2006年7月份交房时成房测绘公司已经出具书面实测报告,此报告得到了开发商和成房测绘公司的认可,我们依此报告缴纳了实测面积增加面积的所有费用,并与开发商签定补充协议。依据相关法规,此协议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次又产生新增面积,由此大家产生异议?我们于本月22日找到开发商了解相关情况。开发商解释称这个是房管局重新测量后核算的。无凝此番解释不能使大家相信开发商此次再次收费的合理性、真实性。 
    再说,开发商此次出具的新测绘报告的日期与2006年7月交房时所提供的测绘报告日期一致,同为2006年6月16日。由此看出:同一个测绘公司在同一天出具了2份不同结果的测绘报告。唯一的区别是,在新的测绘报告封面上增加了两个人的手工签名(我们业主所看到的均为复印件),我们由此怀凝它的真实性。因此尊告各位业主:
    1、近期不要主动去办理相关手续或者可以接受开发商通知办理产权的活动,但是拒绝缴纳新增面积的所有费用,更不能将已经签订的协议换签给开发商。
    2、准备约一个时间大家出来商讨此事的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案,初步定于5月7日晚19时,地点:五栋一单元一楼大厅。
    3、联系方式QQ群:9850422

                                         五栋业主临时委员会代表
                                            2007年4月22日
发表于2007-04-22
发表于2007-04-30
就是,上周我去签字,我先还不知道,去了他们告诉我要补钱,我还不知道什么,最后我查了一下增加的面积,增加的0.12个平方居然是公摊的,我房内的实际面积反而还减小了(之前套内是39.64,现在只有39.63了),我问他们为什么此报告在6月16号就出了,我们7月8号交的房,当时为什么不说明,他们给我的回答让我很气愤‘他们说:此问题我们可以不作回答’这叫什么事嘛,作为开发商,居然说出这种话,我真的怀疑他们的智商,气愤!
发表于200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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