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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务租车实府定价六情形才可租

发表于2013-04-18

自去年12月12日东莞市进行了公车拍卖之后,东莞市日前出台了《东莞市公务用车租用暂行办法》,对车改单位租用车辆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车辆租赁收费标准实府定价。


6种情况下可选租三类车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全市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市直事业单位,车改单位在以下6种情况下,才能租用车辆:


1.承办全市性的重要公务活动;


2.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处理突发案件(事件)以及其他紧急现场活动;3.接待上级部门和外省、外市兄弟单位客人;


4.离退休干部因公务或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5.参加省的会议或到省送领机要文件、急件及材料;6.到市外(省外)进行公务活动。


租赁车辆分为小轿车,旅行车(包括面包车、商务车)和吉普车、中巴车三种类型,各车改单位可根据公务需要租用。


按里程或时间计费


车辆租赁收费标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实府定价。其中,车辆租赁价格分为按里程计费和按时间计费两种计费方式,由租赁单位自由选择。


按里程计费是指根据各类车辆行驶的实际里程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表格)。租赁单程的,按实际行驶里程的计费总额加收20%空程费,回程所发生的路桥通行费等相关费用由租赁单位负担;租赁期间需要等候服务的,按实际等候的时间加收等候服务费用。深圳租车:www.hyd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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