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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住建委业务负责人表示,只要有过住房贷款记录,即使还清,也将按非首套房贷政策执行

发表于2017-03-19

北京“认房又认贷”的新一轮楼市新政,从3月18日开始执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一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房贷记录的,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为60%以上,且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缩短为25年。

17日下午,新政发布后,房贷记录、首套房的认定标准、购房资格成为大家热议的关键词。为此,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参与本次新政制定工作的北京市住建委业务负责人,对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首先强调,本次的政策是针对接下来在北京购买住房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商业办公类非住宅不在本次政策执行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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