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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的核算

发表于2013-10-28

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的核算


·     废品损失的核算


·     废品及废品损失的概念


·     废品损失的核算方法


·     停工损失的核算


·     停工损失的概念


·     停工损失的核算方法


一、废品损失的核算


(一)废品及废品损失的概念


1、废品的概念:


是指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不能按照原定用途使用,或者需要加工修理才能使用的在产品、半成品或产成品。 包括:


(1)可修复废品:


指技术上可以修复而且所花费的修复费用在经济上合算的废品。


(2)不可修复废品:


指技术上不可修复而且所花费的修复费用在经济上不合算的废品。


2、废品损失的概念


由于生产原因而造成的废品所形成的损失称为废品损失。


3、废品损失的内容:


(1)不可修复废品的报废损失:指不可修复废品生产成本扣除回收残料价值和赔款后的净损失。


(2)  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 :指可修复废品在返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修理费用〔耗用的材料、人工等〕。


需要指出:


(1)经过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可以出售的不合格品,不应作为废品损失处理;(2)产成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损坏变质的损失,也不作为废品损失处理;(3)实行包退、包修、包换“三包”的企业,在产品出售后发现的废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不包括在废品损失内。


4、废品损失核算的原始凭证:经过审核的废品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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