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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委的责任不可推卸 从今天的流血事件谈起……

发表于2005-05-12
    今天我们的业主付出了血的代价,在付出了太多太多的精力和时间之后,流血发生了
    本来,我们是顺民,是崇信宪法和法律的守法公民,今天的事件,完全是某些政府官员漠视购房者利益,勾结不法开发商,欺骗购房者房款造成的。
    建委的某些官员,必须为此事承担责任。俗话说“官逼民反”。购房者今天的举动完全是,陶晖一手导演的,陶晖应为此事承担责任。
    当今天上午我们购房户到建委找到陶晖时,他说:这件事跟他无关,管他球事。愤怒的我们才不得不走上街头,寻求社会的关注和同情,才酿成今天的事件。
    御峰苑停工已四个月了,四个月来,我们一直不停的到建委,到停工办寻求公力救济,寻求政府的建设管理部门帮助我们,可是,四个多月的努力导致了这样的一个结果,“管他球事”一个政府官员居然喊出了这样的话,老百姓只有抗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建委,停工办的官员不可能不知道这条法律规定,可是当迪康拿走购房预付款2600万时,不是帮助追回预付款,而是出了几个纪要,竭力将迪康的行为解释为与经大债权债务纠纷,(有停工办议事纪要为证)。企图帮助迪康规避法律。建委停工办某些人敢公然这样做,是无视法律的行为,还不该追究责任吗?
    建委停工办的官员为什么这样做,只怕只有他们才心知肚明。为什么迪康敢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的把持着什么。如果建委停工办的某些官员心中有法,心中有人民群众,真正的为人民谋利,为民用权,为民用请,心中无鬼,只要对不法开发商稍假颜色,开发商还敢这样公然践踏法律吗?
    那天,我们把经大的冯德富堵在停工办会议室时,冯德富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如果我说出真相,恐怕很多人都会坐牢。”这说明这其中有太多太多的黑幕,太多太多幕后交易,我们恳请市委市政府及司法机关,调查其中的真相,帮助我们讨回公道,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营造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要靠政府官员的依法行政、维护法律与正义。只要求老百姓建和谐社会,是建立不起来的。
发表于2005-05-12
说起,现在的政府某些官员,哎。。。。
发表于2005-05-12
我们的钱不能白丢,我们的血更不能白流,我们将抗争到底,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发表于2005-05-13
发表于2005-05-16
我们要想办法,让司法机关介入,这样一来,完全有可能把那些幕后交易给抖出来,让陶辉得到应有的惩罚,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84444444,主页:http://www.scjc.gov.cn/
发表于2005-05-16
虽然我不是你们的一员,但作为一个消费者,对此深感不安。政府只知道收钱,而没有为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对胡总书记的话都敢不知。这样的官不要当了,该送去保一年的鲜再说。
发表于2005-10-28
转帖到网易上比较好
发表于2006-01-19
当官为钱所动,都是所谓的先进性的分子啊!
发表于2006-03-19
发表于2007-06-25
把那些王八蛋杀求了
垃圾就是垃圾.
我还说明天去看房子,看来还是要自己小心.
现在的官员都是被钱支配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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