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为什么我打电话到售楼部他们说必须签了谅解协议才换合同,而且3%以内的按原价补齐,超过3%按4700/M补齐啊?

发表于2007-06-20
到底怎么回事啊?
发表于2007-06-20
???????????????
他们在搞什么飞机!!!不是说好了的嘛!!!!
发表于2007-06-21
不知道这个国家还有没有王法啊,这个事情有没有人管管啊!
发表于2007-06-22
如果就不签他那个所谓鸟协议,难道它敢把我的房子卖了不成?
发表于2007-06-22
国家带头不守信用,官员带头不守信用,你还指望他们这些跟狗官勾结的杂碎守信用,他妈的,找机会杀了那帮杂种
发表于2007-06-22
晕死
bs
也理解;现在接手的kfs也要利润,也要再次供养那些官员……
难呀,只好再次盘剥业主咯
发表于2007-06-25
大家现在根本不用担心开发商跑掉哦,他们现在跑掉我们应该高兴才是哦,反正房子已经快修好了,我们现在有三百多家业主,每家再出三万元,有一千万,我们自己组织把楼下的商业房修完,然后业主集体出租来收回租金,不要太80哦!大家说是不是!他们愿意跑就跑吧,我们高兴得很!
发表于2007-06-26
我今天去了售楼部,可误的小姐就是要我先签谅解协议才能签新合同。还说前几天有好都的业主签了签谅解协议。请问是不是真的,如果不是真实的,说明开发商一方面在欺骗我们业主,另一方面给我们压力,并说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签谅解协议的后果负。我问她们有什么后果,她们说将作退房处理。大家说这还有没有人性,还有没有天理良心。天呢!公道何在?
发表于2007-06-26
kfs要赚钱呀,没法
钱都被前面的强盗抢走了,后来的也得沾点哈,否则,白白开盘了?
发表于2007-06-28
谁知道售楼部电话号码呀?请告诉一声谢谢!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