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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贴:《关于“静居嘉苑”业主临时业主代表小组成立及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的筹备程序的提出和相关建议》(讨论稿)

发表于2004-12-28
《关于“静居嘉苑”业主临时业主代表小组成立及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的筹备程序的提出和相关建议》(讨论稿)
一、 背景及起草目的:
(1)“青年房产.静居嘉苑”(以下简称“静居”)系由成都青年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年房产”)开发的物业项目,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5号。该项目自2004年×月×日起分批开盘销售期房。至本讨论稿发稿截止日止,静居项目已经基本结束1期项目的发售工作,静居项目正在建设中。另外,由于“搜房网”业主论坛(http://cdbbs.fang.com/board/3210068064/)及QQ业主群(QQ:6817201)的存在,使得部分业主获得了交流平台及在相当层面上取得了广泛的交流,并在诸多方面取得了共识。
(2)鉴于上述(1)所述情况,由于静居项目第一期已经基本发售完毕,在该项目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转移到物业购买人(以下简称“业主”)。同时,因为(1)中关于业主论坛和QQ群的原因,使得成立临时的组织有了一定的基础和相当的代表性。为了保障业主利益,方便与开发商协商,执行适当的程序及相关需求,我们建议成立临时业主代表小组。

二、 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
(1)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指由已知业主选举产生,并授权其代表自己在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法履行交房手续完毕之日至期间内向青年房产、政府及社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授权其代表自己执行相关事务的公益性临时组织。
(2)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的宗旨:
维护静居业主整体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化健康发展。
(3)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的存续及职责:
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自成立之日起产生,自静居嘉苑第1期项目合法履行交房手续完毕之日时自行解散结束。
临时也组代表小组(筹)代表已授权业主代表的整体利益,向青年房产、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根据授权执行相关事务。
(4)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的权利和义务:
[A]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的权利:
①代表已授权业主的多数或部分就授权事项向开发商表达真实意思;
②代表已授权业主的多数或部分就授权事项向政府相关部门表达真实意思;
③代表已授权业主的多数或部分就授权事项向媒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表达真实意思;
④代表已授权业主的多数或部分就授权事项委托社会中介或其他第三方执行相关事务;
⑤对业主提请事项向其他业主征询意见,并获得相当程度的一致意见;
[B]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的义务:
①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应尽勤勉、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之义务;
②临时业主小表小组(筹)应尽遵纪守法之义务,任何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有效之法律法规。
③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应尽谨慎之义务,不得以业主利益为借口,获取小组或个人之利益。

三、 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的筹备
(1) 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由已知业主选举产生;
(2) 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可以通过“搜房网”业主论坛(http://cdbbs.fang.com/board/3210068064/)、QQ业主群(QQ:6817201)及在静居售楼处公告等方式征集等方式获得提名;
(3) 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成员获得资格的投票方式为一户一票,以票数多少排序,因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的行为均需获得业主授权同意,因此,无需要求获得过半数通过;
(4) 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成员的建议条件:
(a) 热心公益;
(b) 有一定的时间安排,以便执行相关事务;
(c) 在成都市常住;
(d) 有一定的社会经验;
(e) 有房产开发、工程、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
(f) 有开放、合理、成熟的思维;
(5) 费用及相关:
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筹备期间及事务期间的费用可由热心人士赞助,如需要大额费用,由同意执行相关事务的业主书面确认分担。

四、 其他相关事项
(1) 对文档有相关建议,可对本文档进行补充,补充修改者,以《××××-修改1、2……》编号,并明确指出修改位置,以便后来人士按顺序阅读;
(2) 对本文档修改期限预计为15-30天,修改完成后将本文档在静居售楼处张贴,以便获得更多的;
(3) 有热心人士可提供相关的渠道,如固定电话、传真、固定的网址、固定的信件传递地址等,以便后来获知者联络;
发表于2004-12-28
建议我们也搞一个类似的东东出来,以维护广大蜀光新城业主的合法利益哈!
发表于2004-12-29
就是,大家要考虑哦。。
这样,以后交房了发个通告,请业主都来上这个网。。
发表于2004-12-29
同意
发表于2009-08-26
好贴 呵 o{lvoxx7o 转贴:《关于“静居嘉苑”业主临时业主代表小组成立及临时业主代表小组的筹备程序的提出和相关建议》(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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