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一户一表全解
- 发表于2009-03-25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一户一表用户实行谷段优惠及阶梯递增电价,平段(11:00~19:00)及峰段(7:00~11:00、19:00~23:00)电价为0.4724元/千瓦时,对于谷段(23:00~7:00)实行优惠电价,丰水期(6月~10月)为0.151元/千瓦时;枯(12月~次年4月)、平水期(5月、11月)为0.2295元/千瓦时。当月电量超过60千瓦时执行阶梯电价,60~100千瓦时上调0.08元/千瓦时,101~150千瓦时上调0.11元/千瓦时,151千瓦时以上上调0.16元/千瓦时。合表居民用户不执行谷段优惠及阶梯电价,全年均为0.5224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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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个人并不觉得一户一表有啥子意义。
相信起码7成的人用电时间都是在所谓峰段(从早上7点到晚上11点),一家人现在一个月用超过150度电太普遍了,算下来就是0.6324一度,比非户表还求贵,简直是豁群众的。
2.实行一户一表有什么好处?
1.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住户用电容量可达6kW 考虑,居民可放心使用空调等各种家用电器。
2.一户一表能彻底解决“一表多户”中总表与分表电量不符造成邻里的电费纠纷。供电局按照国家电价直接对每一住户核收电费,避免在电价外加价乱收费现象,同时也避免因窃电行为给其他居民造成经济损失。
3.一户一表交电费方便快捷。
4.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一户一表用户实行谷段优惠及阶梯递增电价,平段(11:00~19:00)及峰段(7:00~11:00、19:00~23:00)电价为0.4724元/千瓦时,对于谷段(23:00~7:00)实行优惠电价,丰水期(6月~10月)为0.151元/千瓦时;枯(12月~次年4月)、平水期(5月、11月)为0.2295元/千瓦时。当月电量超过60千瓦时执行阶梯电价,60~100千瓦时上调0.08元/千瓦时,101~150千瓦时上调0.11元/千瓦时,151千瓦时以上上调0.16元/千瓦时。合表居民用户不执行谷段优惠及阶梯电价,全年均为0.5224元/千瓦时
3.成都市政府有相关的规定吗?
实施前已开展建设工作并将于2008年1月1日后交付使用的住宅,由于未严格履行上述建设要求,应进行必要的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现一户一表贸易结算。",同时2007年8月10日通过的<成都市物管条例>也明确规定"第十一条新建住宅建筑区划内的水、电、气计量装置应当实行专有部分一户门号一贸易结算表、共有部分独立计量表",成都电业局文件(成电业营销【2008】60号中有一条说"2008年1月1日以后立项目的房地产项目必须强制实行一户一表".在此之前,我们咨询过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说以上三个文件并不矛盾,虽然96 号说08年1月1日交房的要整改,60号文件说08年1月1日立项的才强制,但是都说的要整改一户一表工程。
06年起停止了一段时间实行一户一表,现在又来恢复一户一表,那么中间有几年的新房到底是该一户一表,还是不该一户一表。大家都知道,07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高峰,买进的房子都是高价。从06年到10年,成都会交付起码几十万套住房。这牵涉这起码几十万市民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