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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泰和佳园业主们注意了,1月13号集体收房!!我们花几十万买的商品房,到期有权收取!!

发表于2007-01-08
1月13号集体收房!!我们花几十万买的商品房,到期就该收!!开发商如果要强行收取契税和维修资金才给钥匙的话,这是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契税和维修资金的缴纳不是收房的必要条件!!

关于契税和维修资金,
这两项费用是在开发商把大产权办下来以后,给我们分割产权的时候才交纳的。 
现在开发商不能收取这两项费用.我们也可以不要开发商代收!
发表于2007-01-08
交房期到,只要房屋合格,有权收房!开发商不能将契税'维修金当交房前提!要办产权时,自然会交的!
业主花几十万要收房!官司照样打!一直打下去!!!!!!
发表于2007-01-08
发表于2007-01-08
坚定不移的顶顶!!!!
发表于2007-01-08
发表于2007-01-08
版主说的好,我们先收房,保留与合同不符的法律诉讼权利!
发表于2007-01-09
就是,现在装修也那么贵,大家联合起来噻
发表于2007-01-09
是的,我们期望开发商拿出诚意与实际行动与业主协商,求得大家的理解。这是最明智的选择,如果谁还以老子天下第一、强吃办横的作风来对待广大业主,这只能使矛盾激化升级,后果也是可想而知的。该明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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