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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月1日房管局维权通报

发表于2007-02-02
一、产权问题。需要收房满60天的业主提供收房材料到房管局监察大队投诉,这样房管局可以督促开发商办大产权。
二、物管问题。同样需要收房业主提供物管费收据、与物管签订的协议到房管理监察大队投诉,这样他们可以调查处理。
三、契税、维修基金的问题。房管局答应协调,即业主不交这两项就可以收房,2月2日下午给答复,请大家打电话86279796询问张科长。
四、面积补差问题。开发商利用有选择地划勾,部分业主是按套内面积补差,部分按建筑面积补差,尽管是明目张胆的敛财,却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发表于2007-02-02
收到!!非常感谢!!坚持维权!!!
发表于2007-02-02
谢谢楼主,谢谢昨天到场的所有业主!
发表于2007-02-02
感谢楼主及时通报维权情况!我们广大的外地野猪和有公务在身无法来现场维权野猪支持你们!
发表于2007-02-02
一个人的维权是单打独斗!勇敢;几个人的维权是孤立无援!激昂;几十个人甚至上百人维权才是战无不胜的!我们维权的目的就是希望“佳园”建得更好!因此团结团结再团结!大家的利益大家都要加入,革命都不分先后,维权更不要分先后,有多少人参加我们就要争取多少人参加!争取更多的人加入,我们的维权一定会胜利!
再次感激那些为“佳园”美好的明天做出自己的努力的野猪们!从现在开始我也要加入到野猪们的维权行列中,请接受一个新野猪的维权行动吧!
发表于2007-02-02
感谢各位!在外地的我坚决支持在现场维权的野猪!
发表于2007-02-03
三、契税、维修基金的问题。房管局答应协调,即业主不交这两项就可以收房,2月2日下午给答复

--------------- 收到答复了吗?
发表于2007-02-06
维权业主提出的由业主自行缴纳维修基金和契税的问题,包括补差款应该在测绘面积备案并办理产权登记的时候按备案面积收取的问题,房管局已经联系了KFS并进行了批评,希望KFS纠正这种错误做法。但KFS蛮横地拒绝了房管局的要求!房管局说对此没有办法处罚,只能按民事纠纷诉讼解决!
政府职能的缺失和政府部门的不作为,造就了如脏痿之流的流氓开发商!!!
不愿自己的权益被肆意侵害的业主们,站起来吧——让我们团结一致,坚决和流氓开发商作斗争!!!
发表于2007-02-06
不相信,不相信没人管得了他!!!找政府,找政府,找政府,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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