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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别墅更多的是一种生理和意识的需要

发表于2012-03-05
   在西方,别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著名的哈德良离宫就是别墅的典范,也是罗马帝国繁荣和优雅建筑的体现。意大利建筑师帕拉第奥设计的“圆顶别墅”建筑,成为别墅建筑构造的一个原型,对世界各地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法国文艺复兴时期的古典主义鼎盛翌的贵族乡府邸,甚至国王的离宫,如弗郎西期一世的枫丹白露和路易十四的凡尔赛宫等,都属于别墅建筑。1874年第一栋美国安妮女皇风格的避暑别墅问世于罗德岛,由于风格独特,这种风格在全美得到普及,并成为美国别墅的主要形式。德国是从中世纪帝国的民间住宅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每个立面几乎都有明显的装饰,形成日耳曼民族别墅形式。
   总之,别墅不仅仅是提高人们物质生活的需要,更多的是一种生理和意识的需要,它的存在并不是为了满足一种远离城市的,自给自足、与城市生活相隔离的要求,而是为了和城市生活取得一种均衡,并在比基础上求得和城市生活的兼容。别墅概念是和城市生活相对立并也相均衡,离开了城市这个概念,别墅也就无法理解了,实质上它体现的是各个时期,人们对物质生活的想象力和幻想精神。原文地址http://www.shejitu.net/New-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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