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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都楼市新政出台

发表于2016-07-05
6月2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中,对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管控增量、消化存量、提升质量、因地施策”的原则,提出了对规范市场行为、有利于消费者购房的政策措施。本报根据意见内容,抓取关键信息,为大家解读。

1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开发商可不执行“9070”的限制政策。

2商品房库存周期连续三个月低于下限的区市县,应加快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销售周期连续三个月高于上限的区市县,应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区域 库存周 库存周期

期上限 下限

五城区与高新区 6个月 12个月

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县 7个月 14个月

大邑、青白江等其他区域 8个月 16个月

3落实房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

90平方米以下 90平方米以上

首套房 1% 1.5%

二套房 1.5% 2.5%

4规范调整各区县贷款买房的首付比例

之前无房贷 之前有房贷

首套房 二套房

五城区和高新区 2.5成 3.5成

其他区域 2成 3成

3

棚户区改造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不再新建拆迁安置房。不再新建保障性住房,通过购买的方式筹集房源。

7

鼓励企业开发建设成品住宅,并给予允许缓报建费、10元/平方米的环保补贴等政策。

8

鼓励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9

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高,其申请预售许可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达到:规划地上7层及以下的需要完成主体建筑封顶工程,规划地上8层及以上的需要完成规划地上建筑层数主体结构工程的1/2以上且不少于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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