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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同志们,团结起来,斗垮高房价!!!

发表于2005-12-27
土地属于人民!!!

居民应该与农民一样。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就应该有国家分配的、一定面积的“宅基地”。

无房者购买赖以生存的住房,不应支付“土地费”。只要无房者所购住房的面积不大于“宅基地”的面积,就应该只应支付“建筑修建费”,而不应支付“土地费”;只有当无房者所购住房的面积大于“宅基地”的面积,无房者才应支付多出面积的“土地费”。

有房者为了投资、置业,二次、三次、甚至多次的购买住房。对于这种情况,国家才应该征收“土地费”。并且,还应该征收高昂的“土地费。

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百姓“居者有其屋”;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打击高房价!!!

同志们,团结起来,斗垮高房价!!!
发表于2006-07-18
说的好
支持.
发表于2006-07-18
支持
斗垮高房价
大家共同努力哈!
发表于2006-07-18
斗垮高房价.
支持.
发表于2006-07-18
是撒
政府也该到给咱穷苦老百姓说句公道话了 

发表于2006-07-24
楼主说的对,支持!
发表于2006-07-25
发表于2006-07-25
大家都来顶哈。
发表于2006-07-26
也算我一个/
发表于2006-07-26
那我也来投一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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