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痛诉!小三手握遗书可以争到家产吗!
- 发表于2015-08-21
- 发表于2015-08-21
Dear aLL:
一般小伙一般傲, 一般小女一边靠;
八卦成都周边地铁房、学区房;
相遇不必太早,只要刚好;
群号:484296634;
- 发表于2015-08-21
我国《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发表于2015-08-21
这种婚外情关系,其将房产遗赠给“小三”,有悖公序良俗的民法基本原则以及《婚姻法》中关于“一夫一妻”、“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等基本原则,所以应当属于无效行为
- 发表于2015-08-21
争家产!凭啥子争?
- 发表于2015-08-21
看到这个,瞬间觉得还是自己存钱工作比较靠谱。。
- 发表于2015-08-21
原配都很老实!
- 发表于2015-08-24
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则遗嘱无效,如果房产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而且立遗嘱的时候要有两个或以上的见证人,方可认定遗嘱有效
我觉得剧情大多都是原配可怜又呆蠢,小三精明又强势
就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