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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本论坛禁止过客发帖

发表于2010-08-09
由于有过客恶意在本论坛发垃圾帖,扰乱本论坛正常秩序,为便于管理,从即日起本论坛禁止过客发帖。 建议业主注册ID发帖。 有不便之处,请克服。
发表于2010-08-10
好,顶一个
发表于2010-08-10
支持斑竹
发表于2010-08-10
支持斑竹。也谢谢斑竹
发表于2010-08-10
我来报个道。我是业主。大家以后多多交流。要多多活跃
发表于2010-08-10

欢迎更多的业主关心自己的家园。

愿业主的浅水更美丽,更和谐!

发表于2010-08-10
引用:teylb 在2010-8-10 13:55:06写道:原帖
欢迎更多的业主关心自己的家园。
愿业主的浅水更美丽,更和谐!
 
 让我们的家园更美好
发表于2010-08-10
支持斑竹,请浅水业主都注册交流,方便认识!
发表于2010-08-10
注册个马甲点都不麻烦。请大家配合
发表于20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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