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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业主殴打保安事件处理结果的公示

发表于2013-08-19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你们好!

  对于2013年8月6日发生的业主殴打保安事件,经东坡派出所调解结果如下:

  1、当事人公开道歉。

  2、赔偿医药费。

  3、保证遵守物业公司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特此公示。




                            成都市铸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发表于2013-08-19
铸信物业01,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关于业主殴打保安事件处理结果的公示”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8-19

这家人渣那门没弄进去呆几天,作下深刻的反省。

发表于2013-08-19

这家从骨子里就没有得什么伦理道德、法制观念,惯了。若不吸取教训,这老头多久肯定还得亲自把儿子、女儿送进去的。

发表于2013-08-20

没教养的一家人!处罚也太轻了,应该拘它们父女半个月!

发表于2013-09-21
引用:铸信物业01在2013-08-19 17:28:53写道:
1楼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你们好!    对于2013年8月6日发生的业主殴打保安事件,经东坡派出所调解结果如下:    1、当事人公开道歉。    2、赔偿医药费。    3、保证遵守物业公司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处罚是必须的,听这口气(铸信物管)在发飙索?

发表于2013-09-23
引用:铸信物业01在2013-08-19 17:28:53写道:
1楼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你们好!    对于2013年8月6日发生的业主殴打保安事件,经东坡派出所调解结果如下:    1、当事人公开道歉。    2、赔偿医药费。    3、保证遵守物业公司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有个问题想问一下01,你用业主二字写殴打保安事件是否欠妥,一般情况下大家能懂,但从字面上讲是代表全体业主,我也是业主难道我也要赔偿点医药费?不是说我在找你字眼,别好心办成坏事了。没恶意。

发表于2013-11-04

这就算了啊?我以为应该把那打人的弄进去拘留几天

发表于2014-05-28

有这样的人作为同区的邻居,简直是我的耻辱!

发表于2014-08-22

关于业主殴打保安事件

,只是物管太不作为,没有处理好停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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